一是建立海关、码头、代理企业和集装箱运输企业的四方合作机制,海关向码头提供进出口集装箱发展动态,码头企业根据本口岸进出口集装箱吞吐量情况,合理引进集装箱运输企业,协调代理与运输企业关系,保证集装箱市场的合理竞争和合作共赢;二是建立对运输车队和车辆的备案制度,所有进出常州口岸车辆同时在码头和海关备案,海关向车队发放备案表和备案号,车辆凭备案号进出卡口,加快集装箱车辆的码头通行能力;三是加强对集装箱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覆盖全部驾驶人员的培训会议,宣传海关场站和卡口管理规定,提高驾驶人员口岸服务意识和运输规则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