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市人大常委会邀请市“五侨”部门及市司法局、建设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涉侨部门负责人一起座谈,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目前,在海外的常州籍华侨华人近3万人,分布在54个国家和地区,同时有3万多名归侨侨眷,全市有1800多家侨港资企业,30多家留学人员企业和100多家归侨侨眷兴办的企业。《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1990年9月7日颁布,后经2000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修改后施行。《实施办法》自2004年7月1日正式施行,我市各级各部门在依法护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级侨办每年走访慰问归侨侨眷600多人次,市侨办、侨联对特困、长期生病、下岗及生活负担较重的180户困难归侨侨眷进行补助,五年共补助12余万元。同时积极引导侨界捐赠,自保护法颁布以来共接受捐赠折合人民币6900多万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亚瑜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会上,与会代表交流了学习体会,并重点围绕本部门的实际,介绍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具体做法、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落实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