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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实现制度化

作者: 来源:常州日报 日期:2011-11-09 人气: 标签:
  昨天上午,全国召开了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视频会议。市委副书记于超,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杭天珑,市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辖市、区有关领导在常州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今年1月21日,中共中央下发3号文件指出:“《干部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提高培训质量,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条例》要求: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其他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视频会议后,于超提出:要认真传达视频会议精神,学习好《干部教育条例》;要紧密联系常州“两个率先”的实际,深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改革创新;要按照视频会议精神和条例的要求,组织实施好当前干部教育培训的各项任务。
  于超指出,要把条例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自主学习计划,领导班子成员要组织一次集体学习讨论;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把条例学习安排进年度各类班次的教育培训计划;各级各单位要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条例;要进一步拓展干部教育培训的渠道和空间,综合运用党校、高校、境外培训资源,开辟网络学习平台,吸收优质资源为干部教育培训服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习考核,健全学习积分考核的各项制度,把干部学习成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好班子”建设紧密结合,真正使教育培训和自觉学习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第一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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