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市纪委、市监察局制定下发了《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各有关单位责任分解意见》。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各个领域,在政治上、政策上、具体操作上的要求更高,特别是对领导干部要求更加严格,更加强调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更加注重制度反腐败,更加突出为科学发展观服务。 我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已7年,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2005年,市各有关单位对分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工作积极主动,措施扎实有效,各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自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再细化,形成了“主要领导抓全面、分管领导抓线、牵头部门抓块、职能部门包项、纪委组织协调”的工作格局,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全市38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顺利完成,实现了预定的工作目标,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今年,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市纪委、市监察局在认真调研沟通、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首先对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部署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共列出38项具体任务,对每项具体任务提出了目标和要求,然后将任务分解落实到31个主办单位和25个协办单位。要求市直机关各部门把所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纳入本部门业务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之中,对承担的每项工作确定一个明晰可行的工作思路,搞好再分解,制定更为具体、操作性更强的实施方案,于4月底前报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