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日前举办廉政教育报告会。这是市房管局为把“民心房”建成“廉政房”,实行关口前移,从源头上严防经济适用房建设中腐败行为的又一举措。 为规范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供应和管理,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跟踪监督,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做到工程施工合同与廉政责任书同步签订,用制度和程序来保证民心工程成为廉洁工程。 实行建管分离。成立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负责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在市房管局成立住宅产业处,负责经济适用房申购对象的资格认定和审核等工作。两个部门既有分工合作,又相互监督制约,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 严格实行公开招标。要求参加施工单位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住宅项目投标条件,必须具有三年内获得过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省文明工地或同类业绩;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三年内获得市“金龙杯”优质工程、市文明工地等条件。所有工程项目一律进建筑有形市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完全按市场化要求运作。今年开发的经济适用房陈渡新苑,通过公开招标,取消了一家有不良记录施工企业的竞标资格,工程造价降低875万余元,比标底降低了6.6%。 实行跟踪审计制度。邀请市审计局组成跟踪审计小组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工程款实行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发展中心、审计机关四级签证制度,按月结付,月审月结,用制度和程序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去年,一施工单位多报土方工程量1万方,20余万元,经三级签证审计发现后,不予认可,按实际工程量支付了工程款,施工单位在严格的制度面前只能心服口服。 申购对象如何界定?这是导致许多城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出现偏差的重要原因。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立足超前防范,坚持阳光操作,确保申购程序的规范和透明。他们会同有关部门精心制定了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制度和程序,规定申购经济适用房必须按申购条件,经国土、建设部门初审,市房管局复审。取得申购资格家庭的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一旦发现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对象,立即取消申购资格;凡用欺骗手段获得经济适用房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申购对象在申购经济适用房中合乎政策要求。根据群众举报,反复核实,先后有32个“投机者”被取消申购资格。三年来累计建设经济适用房2500余套,建筑总面积突破30万平方米,受惠人群7000多人,让利群众7000多万。令人惊喜的是,涉及面如此之广的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分配过程,竟没有收到一封投诉信,老百姓给房管部门赠送的锦旗就有53面,另外还有100多封感谢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