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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出台大力度高层次文化人才政策

作者:莫子 来源:常州日报 日期:2012-09-01 人气: 标签:
记者从市委宣传部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首次出台大力度、系统化、高层次文化人才政策《关于加强全市高层次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文化人才聚集行动”和“高层次文化人才工程”,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加快推进常州文化名城建设,率先基本实现文化现代化。
  背景:我市高层次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面临挑战
  近年来,我市探索建立了人才引进、培训、选用、激励等工作机制,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初见成效,总量呈现快速增长、逐年扩充的良好态势,李舒娴等一批在省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优秀青年骨干人才脱颖而出。
  但是,全市高层次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仍然面临挑战,与我市打造江南文化名城、建设“名家大师云集的活力之城”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能够整合产业资本、金融资本与文化资源的宣传文化产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具有创新能力的编剧、导演、作曲、舞美设计等创作人才,在艺术表演、艺术管理、舞台科技等方面的创新人才,以及学识渊博、了解世界文艺状况、具有前瞻意识的文艺理论家、文艺批评家等多类高层次文化人才较少。同时,我市的各类文化人才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仅占3.6%,高级以上职称仅占5.1%,且年龄趋于老化;近几年,由于待遇、成长空间等客观因素及个人成长愿景等主观原因的影响,我市还面临巨大的人才流失风险。
  目标:瞄准高标准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意见》指出,我市高层次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是,到2016年,实现培育引进60名文化领军人才、80名急需重点人才,培养选拔300名在关键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建设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高层次文化人才队伍,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符合、与我市文化工作科学发展相适应的文化人才开发与管理体制。
  《意见》中对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制定了详细的认定标准。其中,领军人才引进培育主要侧重于文化产业、文化经营管理、文学艺术3个类别,而动漫游戏业、文化旅游业、文化制造业、影视传媒业这四大类产业,对人才的需求尤为紧迫。
  记者还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此次对领军人才的认定标准,相比于周边城市更高。我市瞄准了相关领域的国家级最高奖项获得者,或是曾经就职于世界知名文化艺术机构、团体从事专业工作或取得比较突出业绩的海内外人才。
  措施:三大方面扶持,引进培育并重
  为实现高层次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我市建立专项资金,并逐年递增,主要用于本市相关文化人才的引进补贴、培训培养、承担重大课题以及人才奖励等专项投入;对在我市文化系统工作不少于3年的文化领军人才、重点人才进行专项资助奖励;开展专门培训,将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定向培养、在职进修培训,或选送人才阶段性实习或工作,建立文化人才培养基地,开展文化人才分类培训等。
  我市将坚持引进与培育并重的方针,在将眼光瞄准国际国内领军人才、重点人才的同时,非常重视本土人才的培育和扶持,通过强化政策、荣誉、资助三方面的激励,为本土人才成长提供有利条件。
  《意见》中还明确,首次设立常州文艺终身成就奖,在市各级国有文化单位工作或退休,对常州文艺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过国家级最高奖项的文艺人才,可获评该奖,在退休后每年给予2万元奖励。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宣传推介、整合资源、健全机制,搭建聚才平台,形成工作合力,打造人才高地。

   文化领军人才、重点人才——扶 持 政 策
  文化领军人才、重点人才享受相应的自主奖励,在我市文化系统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
  (1)文化产业领军人才享受“龙城英才计划”相应的政策待遇,并优先享受常州市文化产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提供的融资信贷支持,确保引进文化产业领军人才数逐年递增。
  (2)文化经营管理领军人才每年限定10名以内,自评定之日起5年内,按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60%奖励给个人。
  (3)对于引进的文艺名家给予50万元的安家补贴、30万元的落户奖励,并根据项目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项目资助。对本土文艺人才获得认定文艺名家所列的相关国家级奖项的,给予10-20万元的奖励资助。
  (4)对于引进的重点人才,给予30万元的安家补贴、10万元的落户奖励,并根据项目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项目资助。对本土文艺人才获得认定重点人才所列的相关奖项的,视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资助。
  (5)引进文艺名家、重点人才的安家补贴和落户奖励分3年拨付,项目资助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鼓励以岗位聘任、项目聘任、人才租赁、任务聘任、聘请、客座邀请、兼职、定期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灵活方式,聚集和使用各类宣传文化人才参与常州文艺精品工程建设,为常州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服务。对于采取柔性流动等方式引进的文艺名家,其创作成果获国家级奖项的给予10-30万元的奖励。
  (6)对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并享受相关配套政策。
  (7)优先推荐申报科研项目和其他人才计划,优先参评国家、省、市各类文化人才评选和奖励。
  (8)优先推荐申报省、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支持,及时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9)设立常州文艺终身成就奖。在市各级国有文化单位工作或退休,对常州文艺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过国家级最高奖项的文艺人才,可获评常州文艺终身成就奖,在其退休后每年给予2万元的奖励,具体评定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文化领军人才、重点人才——认 定 标 准
  文化产业领军人才认定标准:
  参照“龙城英才计划”中关于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的申报条件和认定标准。
  文化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认定标准: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正高以上职称,具有海内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等单位关键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同时具备以下5个条件:
  ①具有扎实的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基础和创新的经营管理理念,在优化企业体制机制方面有重大改革创新并经市场检验;
  ②具有较强的决策力、驾驭力和运作力,对企业的发展有清晰的思路和较强的宏观战略把握能力;
  ③注重实施企业品牌战略,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能够创立和维护具有高知名度的品牌,市场开发能力强;
  ④重视团队建设,能够作为核心人物凝聚一支稳定的经营管理和科研生产团队,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注重经营管理人才的发现和培养,形成年龄、知识、能力等方面结构较为合理的经营管理梯队;
  ⑤与我市重点文化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年薪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保证每年至少累计有6个月时间在企业工作。
  文艺名家认定标准:
  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②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长江学者成就奖、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长江韬奋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以及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的文化艺术、文化遗产保护、新闻传媒、文学创作和理论研究等领域的国家级最高奖项;
  ③曾就职于世界知名文化艺术机构或团体,从事专业工作或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海内外人才。
  文化重点人才认定标准:
  在文化艺术、文化遗产保护、新闻传媒、文学创作和理论研究等领域工作达一定年限,综合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同时具备相应的专业条件:
  ①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②熟悉其所在领域工作,在专业方面有较大发展潜力,5年内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以上或其他同等水平奖项;
  ③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践创新,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一定数量的专业论文,或具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性作品和创造积累;
  ④在全国同类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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