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阶段我市一些在建重点工程相继发生火灾险情的严峻情况,近日,市政府组成由副市长王正平任组长,公安、安监、建设、规划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检查组,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检查组深入江苏国际塑化城、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大楼、常州大学城二期等27家在建重点工程,检查发现隐患80余处,当场整改25处。检查发现部分在建工程存在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用火监护不到位、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或证件过期、建筑工棚用火用电管理混乱等问题。各辖市、区也相继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在建工程120多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50多处,下发各类检查意见书20份,立案查处10起,对常州飞龙物流、常州北港有色金属公司等6家单位罚款3.2万余元。 为有效预防在建工程火灾,我市决定从源头抓起,立足施工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建立联查协防制度,对在建工程特别是重点工程,公安、安监、建设将每季度排出名单,组织联合检查,分别负责安全隐患整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每个在建工程都要由建设方与土建、安装、装修等施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设立消防安全责任金。凡因主观原因发生火灾的,一律予以扣除,并追究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同时,每个施工标段、楼层、重点部位配置灭火器;有条件的铺设临时消防用水,提高初起火灾扑救成功率。现场需动火电焊的,须将动火证、电焊工操作证、监护措施报安监、消防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