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2007年“五一”放假安排如下: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五)、7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4月29日照常上班。 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工作。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