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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防御台风应急预案

作者: 来源:常州日报 日期:2011-11-09 人气: 标签:
      《江苏省常州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日前出台。
      我市位于南北气候过渡带,台风(热带气旋)活动较为频繁,台风影响一般在6-10月,其中7-9月为盛发期,尤以8份最多。据统计,西太平洋平均每年生成29个台风,其中影响江苏的台风平均每年3.1个。影响我市的台风从路径上分为登陆北上型、登陆江苏型、近海活动型、登陆消失型等4种类型,其中登陆北上型对我市的影响最为严重。
      《预案》明确,台风消息和预警信息由市气象局统一发布。市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防御台风工作,制定市防御台风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制度等,及时部署落实防御台风袭击的各项准备工作,掌握全市防御台风动态并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措施,开展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防指成员单位中,市水利局负责提供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做好防汛调度有关工作,制定全市防御台风措施以及工程损毁修复计划,部署全市防御台风准备工作,提出防御台风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油电等方案,负责防御台风工程的行业管理。市气象局负责监视台风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的过程,做好趋势预报,及时报告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和降雨过程、范围、强度等信息,并向社会发布。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监测与预报工作。
      《预案》确定,根据台风威胁和严重程度,依次发布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最高级)四级预警,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并由气象部门发布。水利局、国土局、建设局、房管局、交通局等分别负责发布水工程安全、江河湖库水情、地质灾害、城区高空建筑、城乡危旧房屋、公路、港口、内河、湖区(航道)、渡口、码头(长江除外)等方面的预警信息。
      与四级预警相对应,预案还明确界定了IV级、III级、II级和I级(最高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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