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日前披露,《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正在抓紧制订中,今后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在内的股权基金都将参照这一《管理办法》来管理,国家发改委将不再审批试点产业投资基金。事实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8月底已就产业基金的监管表明了态度。当时,就“关于设立杨凌现代农业高科技产业投资基金”项目,张平表示,总的原则是,产业投资基金要按照市场规律运作,以后将不再需要审批。种种迹象显示,国家发改委对产业基金的监管思路正在发生转变。 在最近举行的中国环境产业国际投融资论坛上,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金融处处长刘健钧虽然因事未能到会,但委托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会长文一波表达了他对产业基金的看法。文一波透露,“刘处长认为,产业基金属于市场行为,按照公司制形式进行运作,具体可以参照《创业投资企业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当然,产业投资需要一些配套的政策来规范和促进,但是需要一段时间(来制定)。” 9月10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曹文炼则在中国投洽会上进一步表示,“国家发改委将牵头这个行业的发展,将来的方向主要还是以备案管理为主,而且以信息方面来备案。制订管理办法的重点是要明确监管的责任、监管的框架、监管的理念,着重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但是当前阶段对市场准入要不要设立一定的条件、要不要有条件性的核准等,也都在研究和制订中。”文一波认为,审批放开以后,产业投资基金不再是一种稀缺资源,国家对其监管思路已经发生了改变。另有媒体报道称,发改委已有意向,今后规模在50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将由以前的审批制变为核准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