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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对外投资概况及扩大从加引资的建议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2-06-26 人气: 标签:

  一、 加拿大对外投资概况

  (一) 概况

  1、 发展近况 
  2001年国际商业环境的恶化增加了投资者的不确定因素, 导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的流动急剧下降,加拿大也在劫难逃。2001年加拿大的海外直接投资为550亿加元,比2000年下降了22%,但仍为加历史上第二高的年份;2000年为加海外投资最高的年份,比上年增长158%,达到750亿加元。而2001年外国对加拿大的直接投资下降得更多,下降了57%,仅为425亿加元,但也仍高于历史平均水平。截至2001年底,加拿大对海外直接投资累计达3,894.26亿加元。 
  加拿大政府将FDI的政策和研究重点定位于外国资本的输入(inward),而不是本国资本的输出(outward)。但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加拿大跨国公司的海外直接投资明显加强了资本的输出,并正以较快的速度增长,反映出加拿大在日益增长的一体化的国际市场中的积极参与。 
  据加拿大统计局统计,1993年至1998年,加拿大对海外的直接投资超过外国对加拿大的直接投资;但1999年和2000年,外国对加拿大直接投资超过了加拿大对外直接投资(主要由于外国在加拿大的几项重大的购并活动);2001年加拿大对海外的直接投资再次超过外国对加拿大的直接投资(见附表1和2)。

  2、 加拿大在全球FDI的地位 
  2001年加拿大向海外的投资占全球FDI输出的5.1%(加拿大吸收外资占全球FDI输入的3.6%),远高于加拿大占世界GDP份额2%的比例。在过去12年中,加拿大平均占全球FDI输出的3.3%(而占输入的3%)。近几年中,加拿大FDI输出和输入之间的差距总体来说日渐扩大,资本输出占世界的份额逐渐超过资本输入的份额。从1997年开始,加拿大向世界输出的资本占全球的4.2%,而吸收的外国资本占全球的3.4%。实际上,加拿大资本输出和输入之间的比例在近20年中一直在上升(见附表1和2)。

  3、地区分布 
  加拿大海外投资的主要市场仍然是美国和欧盟。2001年加拿大对美直接投资为389.01亿加元,比2000年的最高记录下降了4%,占加拿大全部海外投资的70.83%;加拿大对英国的直接投资额为24.49亿加元,占4.46%,加拿大对英国的投资过去几年中一直比较平稳;然而,加拿大对欧盟其他国家的直接投资下降了65% (主要发生在去年最后一个季度),为24.79亿加元,占4.51%;加拿大对日本的投资也大幅度下降,这主要是与2000年的猛增相比而下降了,为13.19亿加元,占2.4%,但贯穿于整个90年代的大部分年份,加拿大对日本的投资仍处于上升水平。

  加拿大海外直接投资按地区分类 金额:亿加元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美国 125.03 266.67 184.74 404.86 389.01 
  英国 43.18 15.20 22.37 26.27 24.49 
  欧盟其他国家 24.80 88.30 -4.46 70.38 24.79 
  日本 7.09 -1.76 8.97 34.74 13.19 
  其他OECD国家 24.54 28.56 10.90 53.08 49.43 
  其他 94.73 116.07 51.06 64.82 71.78 
  总计 319.37 513.04 273.59 705.45 549.24

  资料来源: 加拿大统计局 加拿大国际收支平衡表 Cat. No. 67-001-XPB

  截至2001年底,加拿大FDI累计输出最多的国家和地区是:美国1,984.04亿加元,占加拿大累计总输出的50.95%;英国383.05亿加元,占9.84%;除巴巴多斯、巴西、阿根廷、智利和墨西哥的其他中南美洲国家273.39亿加元,占7.02%;巴巴多斯233.40亿加元,占6.0%;除英国、荷兰、爱尔兰、法国和德国的其他欧洲国家232.26亿加元,占5.96%;荷兰109.18亿加元,占2.8%;爱尔兰73.67亿加元,占1.89%;日本64.35亿加元,占1.65%;巴西、阿根廷、和智利三个国家随其后,各占1.4%;墨西哥占1%。 
  此外,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加拿大母公司大部分集中在加拿大几个最大的城市,而且总部设在多伦多和蒙特利尔的的跨国公司控制着大部分的海外企业。

  4、产业分布 
  加拿大海外投资的主要部门是金融和保险业,而能源和金属业是加拿大的传统优势行业,在海外投资活动中也占相当份额。2001年加投资海外金融和保险业的金额为217.89亿加元,占整个FDI输出的39.67%;其次是能源和金属业,为101.12亿加元,占18.41%;再次是服务和零售业,为53.65亿加元,占9.77%;其后是机械和交通运输业,为46.20亿加元,占8.41亿加元;木材和纸张业,为44.06亿加元,占8.02%。

  加拿大海外直接投资按行业分类 金额: 亿加元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金融和保险 83.2 134.52 123.76 30.02 217.89 
  能源和金属 87.28 49.43 54.02 119.93 101.12 
  服务和零售 38.59 81.14 17.53 38.07 53.65 
  机械和交通运输 20.46 29.69 19.98 102.37 46.20 
  木材和纸张 11.30 5.11 4.41 7.61 44.06 
  其他 78.53 213.15 53.89 356.16 109.76 
  总计 319.37 513.04 273.59 705.45 549.24

  资料来源:加拿大统计局 加拿大国际收支平衡表 Cat. No. 67-001-XPB

  截至2001年底,加拿大FDI累计输出在各部门的配置是:金融和保险业1,479.49亿加元,占加拿大累计总输出的37.99%;能源和金属业751.55亿加元,占19.30%;服务和零售业541.46亿加元,占13.90%;机械和交通设备业234.91亿加元,占6.03%;木材和纸张业108.09亿加元,占2.78%;其他工业为778.75亿加元,占20%。

  (二) 对华投资概况

  中国是极少的在2001年FDI表现出显著增长的发展中国家。按加拿大的统计,2001年中国吸收外资总额上升了34%,达到547亿美元。而2001年全球FDI输入约7,600亿美元,比2000年最高记录的1.3万亿美元下降40%;发展中国家的FDI输入更是下降了约50%。但由于加拿大资本的投向主要是美国和欧洲,整个亚太地区还远远达不到10%,投入中国的比例就更是微不足道了。截至2001年底,加拿大对中国(不包括香港)的累计投资为9.6亿加元,仅占加拿大累计海外直接投资总额的0.25%,但比2000年累计投资的8.18亿加元上升了17.36%,在亚太地区落后于日本(1.65%)、香港(1.23%)、新加坡(1.16%)、澳大利亚(0.9%)、印度尼西亚(0.65%)。

  二、 海外投资对加拿大经济的贡献

  (一) 对经济的总体贡献

  正如上面提到的,十多年前加拿大政府只注意到FDI输入给国家带来的好处,故始终致力于积极吸引外资;而FDI输出则一般认为是本国资本的流失。但近几年人们逐步意识到加拿大公司海外的国际投资在国家的建设和发展中扮演着特殊而重要的角色。加拿大公司通过购并、合资、合作、战略联盟以及新设等方式越来越多地进行资本输出,以增强他们在国际市场的经营活动,渗透新市场,获取新技术、资源和技能。这些海外的投资活动在研究与开发、经济增长、出口机会以及最终的就业增加等方面给加拿大本国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阐述了这种利益:

  1、 加拿大的海外投资带来了一个更具竞争性和富有弹性的本国经济。当一个加拿大公司在智利成功地建立其自己产品的出口市场后,直接投资建厂可以使其更迅速地将市场扩展至拉美和其他南美国家。直接投资具有的进入市场的便捷性和对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的适应能力都是成功的关键。海外投资给企业本身、甚至给国家带来的利益很可能是简单的出口所难以实现的。

  2、 FDI的输出创造的收入日益增长。随着加拿大资本输出的增长,过去几年中海外投资的收入也突飞猛进地增长。目前,加拿大公司在海外投资的季收入(利润和红利)保持在40亿加元左右。

  3、 进入全球市场的加拿大公司在成长、生产力和利润方面的业绩都高于国内公司的表现。加拿大公司投资海外市场获得的较高的利润得益于不断提高的生产效率,这部分归因于这些公司利用规模经济的能力的提高。

  4、 加拿大海外投资的增长带来了出口的增长,从而直接影响到加拿大经济的健康状况。出口占到加GDP的三分之一强,出口是加未来经济增长和在全球市场保持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5、 海外投资还为加高科技产业提供了获取外国技术和技能的更好的途径;同时,也促进了加拿大的研究和开发,反过来又带动创新、市场潜力的开发和受高等教育人才的就业机会的增加。

  6、 海外投资的收益者不仅仅是投资者本身,他们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将新技能、管理技巧和获得的技术介绍给后来进入海外市场的公司,使更多的加拿大公司收益。

  (二) FDI对贸易的贡献

  根据1997年OECD地研究显示,FDI对贸易有着深远的影响。OECD对14个发达国家的分析估计认为,投资-出口增殖率平均为2,即资本输出国每1美元FDI输出平均产生2美元的额外出口值。这个增殖率在某些国家可能会更高。FDI输出到像美国和欧盟等发达国家的主要目的很可能就是直接服务于某个大市场;而且,当地无论在基础设施还是咨询等后勤支持方面的能力可能也比较大,其结果是投资 -出口增殖率就往往会小于1。与之相反,输出到发展中国家的FDI带来的出口增殖率会比较高,原因是输出到这些国家的设施更大的可能是执行世界各地的产品订货任务,服务于全球;而且,当地的基础设施比较差,需要从资本输出国由贸易方式输入更多的设备,也包括咨询服务。 
  加拿大输出到工业发达国家资本的投资-出口增殖率是0.6%,即加拿大投入到美国或欧洲发达国家市场的每1美元仅带动额外的60美分的出口;而输出到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出口增殖率为3-4,即投资带动的出口成倍地增长。

  三、 加拿大对外投资政策

  (一) 自由开放的投资政策

  加拿大政府提倡自由开放、透明宽松的对外投资政策。正如前面所言,加政府的外资重点在于如何吸引国外资本的流入,而不是鼓励本国资本的流出,但不限制资本的输出,所以对本国企业的海外投资一般不加以限制。由于近几年加拿大的对外投资给加拿大经济带来了可观的利益,加政府也日益重视对外投资活动。加政府对海外投资的关注并不在于鼓励或刺激资本输出,而是要充分保护本国投资者在国际投资中的各项利益。

  1、这首先表现在加政府在国际投资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加拿大政府始终寻求通过国际性的活动,来改善全球的贸易和投资环境。加政府积极参与联合国国际贸易发展委员会(UNCTAD)、世界经济和合作组织(OECD)、亚太经合组织(APEC)、世界贸易组织(WTO)和美洲自由贸易区(FTAA)等国际组织的讨论和谈判,以确保本国企业在对外投资活动中的利益得到保护,尽可能提高对外投资的透明度和开放度。为了更好地了解加拿大公司在进入国际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激励因素,以便加政府在国际组织和协定的谈判中切实反映加拿大人的利益,达到既定目标,加外交国贸部向公众提供了一份“贸易和投资障碍反馈表”,征求公众的意见。

  2、 积极促成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加拿大政府除了在多边体制下加强对其海外投资的保护,还从1989年起启动了一系列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谈判,以反映加拿大企业在不受有关投资问题的国际协定约束下的国家进行直接投资时寻求保护措施的要求。从1990至1993年,加政府与波兰、前独联体、捷克斯洛伐克、阿根廷和匈牙利按照OECD的模式签定了5个外国投资保护协定 。1994年以后,加政府在NAFTA“投资”章节中关于投资保护标准的基础上发展了新模式下的外国投资保护协定。到目前为止,与加政府签定新模式下的投资保护协定,并已生效的国家有16个,他们是:乌克兰、拉托维亚、菲律宾、特利尼达和多巴哥、巴巴多斯、厄瓜多尔、委内瑞拉、巴拿马、埃及、泰国、亚美尼亚、乌拉圭、黎巴嫩、哥斯达黎加、克罗地亚和罗马尼亚。南非和萨尔瓦多也与加政府签定了新协定,但尚未生效。 
  中加自1994年开始就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进行磋商,目前已进行了7轮谈判,最近一轮于1999年12月在北京举行。通过7轮谈判,双方充分了解了对方在协定有关条款上的立场,在一些条款上达成了一致。但由于双方在“投资”的定义、投资准入与投资待遇、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外汇转移、税收、投资者与缔约国之间的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国民待遇例外等不少方面存在较大分歧,未能达成协议。另外,中方表示难以接受加方提出的将NAFTA的有关条款写进中加协定文本的要求。

  (二) 间接促进投资的相关机构

  虽然加拿大政府没有专门鼓励对外投资的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也没有直接的促进对外投资的专门机构,但通过加拿大出口发展公司和加拿大国际开发署的业务,分别从提供投资保险和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援助等方面间接地带动资本的对外输出。

  1、 加拿大出口发展公司(Export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今年1月份开始英文名称改为Export Development Canada 简称EDC)成立于1944年,是一家提供贸易金融服务、支持加拿大出口和投资的专业金融性皇家公司。加政府主要通过该公司的运作,将促进本国的产品出口和对外投资紧密联系在一起。

  (1) EDC的性质。EDC虽然是加拿大的官方出口信贷机构,但按照商业规则进行运作。EDC的任务和职责在“出口发展法”(Export Development Act)中列明,并受“金融管理法”(Financial Administration Act)的管辖。这意味着EDC 必须在“良好的财政状况”(financially sound manner)下经营, 实行自负盈亏(self-sustaining)。EDC自1944年成立以来每年盈利,2001年的利润为5.8亿加元,2000年利润达到19.4亿加元。EDC每年必须提交年度报告、公司计划和经营预算,接受审计总长的审计。公司的管理政策和具体做法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主要来自私有部门。EDC通过国际贸易部向议会负责。

  (2) EDC的服务对象及服务地区。EDC向活跃在200多个国际市场(130多个在发展中国家)的加拿大出口商和投资者提供服务,其中90%的客户都是中小企业。2001年,接受EDC服务的企业共有6,355家,比2000年增加12%,中小企业5720家,比上一年增加13%,新增743家。2001年中小企业达成的交易总额达到77亿加元,比上年增加20%。2001年使用EDC的服务在发展中国家开展业务的企业数上升至3,705个,比上年增加7.5%,比5年前增加50%。 
  尽管2001年全球经济受阻,EDC对出口和投资的总支持达443.5亿加元,比上年增加9%,占GDP的3.4%,其中109.9亿加元的投向是发展中国家,比上年增长4%,占EDC全部业务量的25%。在促进出口的同时,EDC在促进海外投资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1年EDC在政治风险保险(Political Risk Insurance, PRI)和工程融资(Project Finance)项目等业务方面涉及的海外投资达50亿加元,去除再注资等海外投资的更新用资,2001年EDC支持的新增海外投资为23亿加元。旨在促进海外投资的PRI和工程融资项目的大部分业务发生在不发达国家,在这些新兴市场的业务以20%的速度增长,占全部PRI和工程融资业务的87%。去除PRI的更新用资,EDC在2001年推动向发展中国家的新增投资约16亿加元,在整个向发展中国家投资下降6%的情况下,略有上升。

  (3) EDC的业务帐户。EDC的业务分为两种帐户项下的业务,一种是公司帐户(Corporate Account),即在“出口发展法”中规定的职责和任务,也就是EDC一般的正常业务;还有一种是加拿大帐户,不是在“出口发展法”中规定的业务,而是由国际贸易部长根据加拿大的国家利益作出的支持出口交易的特别业务。这通常是由于此类业务涉及的金额太大,并综合了各种风险,不是EDC本身的公司行为所能及的。加拿大帐户下的交易必须得到国际贸易部长的授权,并获得财政部长的同意;具体交易的谈判、执行和管理也和公司帐户下的交易同样操作,只是加拿大帐户下的风险由政府来承担。加拿大帐户的融资必须符合OECD的指导原则,EDC向中国提供的优惠混合贷款即属于此帐户下的业务。

  (4) EDC的产品(服务)种类。EDC的服务种类主要是融资、保险和担保三大类,故该公司的基本业务是提供固定或浮动利率贷款对出口和对外投资进行中长期融资;向出口商和投资者提供政治和商业风险的保险;向出口商提供投标、履约和预付款保函或担保等等。EDC对海外投资的支持重点体现在对各种风险的保险,特别是政治风险保险(PRI)和对贷款的政治风险保险(Political Risk Insurance for Loans)。EDC的PRI可以对三类政治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中的90%提供赔偿:货币转移和无法汇兑的风险;资产征收的风险和政治暴力事件的风险。EDC身兼两项职能:一方面像一般的商业机构一样,通过收取贷款利息和保险费承担着商业职能;另一方面,作为皇家公司,它还是政府支持公共(或社会)政策的工具之一,在出口商进军出口市场的需求和提供支持的商业银行之间起桥梁作用,如向提供出口信贷的银行出具担保等等。EDC的客户满意指数2001年超过了80%。

  2、 加拿大国际开发署(Canadian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gency 简称CIDA)成立于1968年,是加拿大的主要发展援助机构,隶属于加拿大外交国贸部,负责加拿大78%的援助款 ,向世界上100多个最贫穷的国家提供援助。它是援助贷款的批准机构,同时也是此种贷款的直接提供者。它与EDC共同对开发与商业利益相一致的项目提供贷款,由于EDC的贷款条件大多是商业化的,那么补贴的责任自然就落到了CIDA的身上。 
  加拿大“官方发展援助”的宗旨是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减少贫困,建设一个更加安全、平等、繁荣的世界。CIDA在实现其宗旨的同时,带动了资本的输出,并给加拿大经济的其他方面带来了好处:每援助1加元可以给加拿大带来70加分的利益;通过援助,创造了36,000个就业机会;50所大学和60所院校从相关合同中获益;2,000多个企业通过相关合同,与世界上增长最快的市场建立了联系。 
  一般说来,加政府通过CIDA的协调,将其在对外投资方面的促进和支持手段限制在能给加拿大带来利益的跨国公司项目。CIDA下属的工业合作局(CIDA INC)向计划在发展中国家开展可持续投资活动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建议咨询。CIDA INC可以帮助加拿大企业分摊在发展中国家经营的特别成本,提供咨询服务,降低经营风险,从而使企业在当地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这些企业必须符合在加拿大经营至少三年以上,连续两年年销售额超过70万加元(以前规定超过100万加元),上缴公司所得税,在东道国已经有业务联系等等10来项条件,才能申请该项目的资助。CIDA INC的资助金额从10万加元到50万加元不等,用于补偿企业在可行性和技术研究方面的80%的成本,大型项目还可申请到更高的费用。 
  CIDA INC通过三个不同的机制:投资机制、专业服务机制和基础设施的私人参与机制向在发展中国家的加拿大投资者提供资金支持。在每个机制中又分两个不同阶段提供帮助:一个是研究阶段,即决定项目的可行性阶段;另一个是执行阶段,即在培训和技术转让以及相关的环境和社会活动阶段。值得注意的是:CIDA INC的资金支持不能用于项目的资本投入,也不是贷款,只是弥补企业的研究和培训成本。

  四、 扩大从加引资的几点建议

  (一) 加紧双边谈判,尽早签定中加投资保护协定。

  加拿大政府对其海外投资支持的重要举措之一就是寻求多边和双边的投资保护协定,充分保护本国企业以及国家在东道国的投资利益。加政府已经和20多个国家签定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这无疑对我国利用加资形成一种竞争。所以,尽快签定中加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给加资本提供政府层面的投资保障是至关重要的。

  (二)进一步完善我国投资环境。

  1、 社会安定,政策透明性、统一性和连贯性。 
  政治风险是加资考虑选择目标市场的首要因素,EDC对加海外投资提供的服务主要针对的也是政治风险,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加投资者的成本。我国政局稳定,但不乏部分反动势力的破坏和反面宣传,我们还应加大正面的宣传力度;我国加入WTO后,已经废除了不少与WTO规则不相符合的红头文件和规章制度,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2、 加强环境保护。 
  加拿大是环境保护的积极倡导者,环境保护、生态意识贯穿在政府政策的方方面面,在EDC和CIDA的宗旨中也充分体现。因此,在吸引加资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对环境的影响问题。此外,旨在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类生存质量的项目都是对加资具有吸引力的项目。

  3、 履行WTO的有关承诺,进一步扩大投资开放政策。 
  随着中国加入WTO,越来越多的加拿大企业对中国市场产生浓厚的兴趣;另一方面,由于全球经济的停滞或衰退,加拿大对发达国家的投资减退,开始寻找亚太市场,特别是具有巨大潜力的中国市场。尽管加拿大已有不少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设厂,但众多的中小企业对我国的外资政策还是了解不多,并且对我国能否认真履行WTO的承诺还持观望态度。所以,只有切实履行我国的承诺,配合我国外资政策的宣传,才能打消加企业的顾虑。为了让更多的外国企业了解我国的外资政策,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建议考虑在加拿大或北美地区举办类似厦门投资洽谈会的招商引资会,便利外商,扩大影响。

  4、 做好国内的引资配套工作。 
  无论是EDC还是CIDA都注重其支持的项目是否给东道国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还能给本国带来利益,尤其EDC本身还是盈利性的机构。所以,我们的国内配套工作一定要跟上,为加资产生最大的效益创造条件。

  (三) 寻找加资的优势领域。

  能源和金属行业是加拿大的传统优势领域,也是加拿大对外投资最多的领域,可考虑重点吸引此领域的加资。林业在加海外投资中所占的比重虽然不大,但加拿大的林业资源丰富,技术先进,近两年加企业对我国的建筑市场,特别是木结构住房的兴起很感兴趣;尤其今年5月美国对加软木进口征收平均27%的高额关税后,加拿大林业遭受沉重打击,急需寻找其他市场,这也正是我国在此行业引资的良好时机。金融和服务业也是加拿大海外投资较多的行业,且近几年发展较快,急于想进入中国市场,鉴于我国的服务业比较落后,可以适当引入服务业。此外,加拿大的飞机制造和通讯业也很发达。

  (四) 继续加强与EDC和CIDA的联系。

  我国与EDC和CIDA已经建立起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我国还是EDC唯一提供政府贷款的国家。继续保持和加强与这两个机构的联系,无疑是一条安全、有效的引资途径。

  (五) 进行行业实地考察,搞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

  建议我拟引资的行业组团来加有目的地进行实地考察,与加有关行业进行实质性会谈,并重视考察后的信息反馈工作,也可考虑邀请加行业代表团组回访。项目确定前,认真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这不仅是项目本身的要求,更是投资者审核项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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