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招商网-常州投资项目综合信息平台
English | 日本語 | RSS订阅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各国投资环境 > 欧 洲 > 拉脱维亚 > 正文

拉脱维亚投资环境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2-06-26 人气: 标签:
  外商投资法 

  1991年11月5日颁布,并于1996年8月做了进一步修改。

  (1)外商投资法规定:对外国投资人实行国民待遇;外国投资者有权通过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外国银行得到拉脱维亚中央银行许可后,有权在拉脱维亚境内开设分行和机构。外商投资法还对外国投资者制订了保护条款,包括可以将其所获利润汇出等。对外资企业雇用的人员(外资企业中的外籍员工除外)应给与社会保障和保险。

  (2)从事以下领域经营活动的外资企业可享受减税优惠: 
  --纸张和纸浆工业 
  --建筑材料制造业 
  --农机、拖拉机、农业及食品加工设备及零部件制造业 
  --亚麻及羊毛生产 
  --发展港口 
  --食品业 
  --医药业 
  --旅游业 
  --电子制造业 
  --食品加工及储藏业 
  --生物工业 
  --医疗设备制造业 
  --与环保有关的设备制造及设施安装 
  --对工业废物的再处理及其他回收计划 
  --家具生产业 
  --能源业 
  --运输和通讯业 

  (3)外国企业申请注册其永久性机构(分支、附属机构),需向拉企业注册机构递交以下材料: 
  --企业名称; 
  --企业所在国家、企业地址、电话和传真; 
  --永久性机构内部经营管理相关材料,如设立证明、章程、经营规划、地址、组织结构及清算程序等; 
  --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证明(该企业是其本国公司的证明); 
  --企业注册证明文件; 
  --机构法人代表的姓名、国籍和通信地址; 
  --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 
  --该永久性机构在拉脱维亚设立的证明文件; 
  --如从事需特别许可的活动,必须提交有关许可证。

  工商登记法

  根据企业的不同特性和权力,工商登记法规定了对注册企业的基本要求。 
  按照拉脱维亚法律,外资企业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合股公司,其中第一种是建立合资公司的最常用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SIA ) 
  创办合资企业的法定最低固定资本是2000拉特。注册时必须提交以下文件: 
  --注册申请, 
  --为创办该公司,合资各方签署的文件, 
  --如果创办者采用金融投资,则必须出具银行的通知,证明其确已缴足该数额的资金, 
  --如果该公司从事受限制的经营活动,则需提交拉内阁或其授权机构所发执照, 
  --完整的注册证明。 
  --在该企业有签约权的所有人员的签名。 
  --证明已纳税的有关文件。 
  --在其本国进行注册的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该外国公司的开户行出具的证书。 
  --根据拉脱维亚企业法律的其它特定条款,应递交的其它必要文件和执照。 
  SIA一旦在拉脱维亚企业注册机构注册完毕,就拥有了法人权利。 

  (2)合股公司(A/S) 
  注册A/S需要递交以下文件: 
  --为创办该公司,合资各方达成的协议。 
  --有关创办人的情况介绍(如果是自然人,应提供护照的有关情况;如果是法人,提供全称及地址)。 
  --创办者间达成的协议。 
  --公司简介。 
  --持股人名单。 
  --创办该公司的有关证书及契约。 
  --公司章程。 
  --该公司成立大会的记录。 
  --注册申请。 
  --经过授权有关人员的签名样本。 
  --银行提供的声明,证明其确已储蓄足够金额的固定资本(在合股公司成立之时,必须有1/4的固定资本到位)。 
  --已交纳注册费和通告已注册费用的证明文件。 
  --如果对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有特殊规定,则需要出示执照。 
  --拉脱维亚法律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它文件。 
  一旦A/S在拉企业注册机构注册完毕,即告正式成立,并具备法人权利,已注册企业应发布注册公告。 

  拉企业法规定,凡在拉登记注册的公司法人均有权从事进出口贸易。 
  工商登记法还规定,拉脱维亚所有企业必须向拉注册机构进行注册,该注册机构隶属司法部,其总办事处设在里加,企业未经注册不得营业,否则为违法行为。 
  企业注册机构将在15天内将所交注册申请处里完毕,并在30天内把结果通知申请人,如果获准注册,则申请人会收到一份注册证书,如果申请人在30天内未收到有关不准注册的答复,也意味着企业已获准注册。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