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塞拉利昂税收制度和主管部门 塞税收种类有所得税(私人和公司)、进口关税、销售税、消费税等, 另外还有娱乐餐饮税、旅游业税、版税等名目,没有设立增值税和出口税。有关税收的法律主要有《1978年关税法案》、《1982年消费税法案》、《1995年销售税法令》和《2000年所得税法案》等。 塞拉利昂有关税收的法律及相关修正案由财政部提议和起草,再由议会审阅通过后由议长签字后生效。塞目前税务征收主管部门为关税和消费税局(Customs and Excise Duty House)和所得税局( Income Tax Department), 前者负责征收进口关税、消费税和销售税,后者负责征收所得税。两个部门为平行部门,直接对财政部负责。目前塞正在进行两个部门合并的工作,据称合并后的名称为“境内财政收入局”(Inland Revenue Authority)。 塞虽然是WTO的成员,但由于属于最不发达国家,所以对其他成员国没有“关税化”和“削减关税”的承诺,但塞分别于1999年年底和2000年年底对塞主要税种的部分产品的税率作过调整,减轻了有关产品的税负。 二、塞主要税种的税率和征收办法 (一)进口税 塞进口税一般采取从价计征的方法,但对少数商品规定了从量计征的比率供征收部门必要时替代使用。不管进口人在具体业务中采取的是什么价格条件,应税金额一律为进口货物的CIF价总额。 应税人须在应税货物入境后按规定全额向货物所在地海关交纳应征关税,一次进口行为相应一次纳税行为。 塞进口税率目前分为四档,即:一、5%,为工业原材料、零配件和资本货物以及教育、医疗卫生和农业发展需要的“社会产品”的进口税率;二、20%,一般工业半成品的进口税率;三、30%(2000年年底前为40%),主要为工业成品的进口税率;四、特殊税率15%,大米和儿童食品或其它儿童用品的进口税率。 塞主要产品的进口税率如下: 活牲口、活家禽、鱼、龙虾、蟹和一些动物制品如皮、毛、天然蜂蜜、动物油脂(未经化学处理的)如猪油、牛油、硬脂等,新鲜或冷冻肉类、奶制品、食用动物下水、蛋类,进口税率为20%;但是虾的进口税率为30%,专为儿童制作的上述产品如一些奶制品适用儿童食品进口税率,用于制造肥皂、蜡烛、硬脂酸等产品的动物油脂适用5%进口税率。动物原皮(猪、牛、羊、爬行动物)进口税率5%,糅制过的动物皮为20%,但是毛皮(貂、兔)等一律为30%。 未加工的蔬菜、水果(包括坚果)、食用瓜类和植物根茎如土豆、西红柿、洋葱、蒜、萝卜、白菜、洋白菜、菜花、蘑菇、菠菜、芹菜、黄瓜、椰子、核桃、开心果、腰果、梨、桃、李子、杏、芒果、菠萝、香蕉、西瓜、木瓜等,进口税率为20%,但是加工过的上述产品的进口税率为30%。 豆类(包括脱皮或碎粒)根据规定适用两档税率,豌豆进口税率为20%,而红豆、扁豆等适用税率则为30%。 咖啡、茶、烹调或进餐调料或佐料如生姜、香草、茴香籽和孜然的进口税率为20%。 谷类中稻种、小麦进口税率为5%,燕麦、黑麦、大麦、荞麦、玉米、小米和高粱的进口税率为20%。去壳或粗磨加工的谷类和谷类淀粉进口税率也为20%。麦芽的进口税率为5%。 经过制作的动植物食品如香肠、肉、虾、蟹(包括甲壳类和软体类水产品)、可可油、可可粉、巧克力制品、发酵面粉食品、粉条、面条、固体蔗糖和甜菜糖的进口税率为20%;但是面包、蛋糕、饼干、肉类和水果蔬菜的熟食罐头、酱油、番茄酱、芥末粉或制品等进口税率为30%,专为儿童制作的食品适用15%的税率。液态葡萄糖、含果糖50%以上的焦糖、冰淇淋粉、圣餐饼、发酵粉、制造软饮料需要的植物提炼物或浓缩物等适用进口税率为5%。 油类花果、根茎如大豆、花生、油菜籽、棕榈仁、棉花籽、蓖麻籽、甜菜籽和根、甘蔗,以及植物油脂类(未经化学处理的)如豆油、花生油、玉米油、蓖麻油、棕榈油等的进口税率为20%。 植物液汁或提炼物如虫胶、树胶或树脂、啤酒花等的进口税率为5%。 用于编织、填充的植物产品如竹子、白藤、吉贝树木棉、树皮、棉子绒等进口税率为5%。已编织或填充但还需进一步编织或填充或加工的产品进口税率为20%,成品为30%。 饮料、啤酒、烈性酒和醋的进口税率为30%,一些品种规定了按体积计征税率,可以作为替代方式,如黑啤也可以选择按每升计征220利昂(0.1美元)的方法。 烟草的进口税率一般为20%, 但是烟草制品如香烟、雪茄的应税比率为30%。根据塞政府有关文件,塞对烟制品的征收税率会有变化,但目前还不知道有关变化的详情。 矿产品(铁、铜、铝、铅、锌和贵金属矿石)、石材(包括碎石)、石棉、高岭土、石油、煤炭的进口税率为5%,除,石油制品中,汽油、柴油、煤油、石蜡、沥青等进口税率也是5%,石油胶、润滑油、刹车油为20%外。天然气、乙炔等进口税率为20%。岩盐、海盐、石英的进口税率为5%,但是食用盐的进口税率为20%。水泥进口税率一般为20%。 绝大多数化学或化工制品如氟、碘、硅、磷氧气和稀有气体等非金属元素物质、酸、碱、金属氧化物(如氧化铁)、盐类、无机化工品如醇、聚脂类进口税率为5%。着色、颜料、鞣制等需要的化学化工产品适用5%,但是聚脂类颜料进口税率为30%。 医药产品除用于基本医疗社会保障(适用5%)外,进口税率为20%。 化肥的进口税率为5%。 乳胶、酶类产品进口税率为5%。 原料性质的香料、香精进口税率为5%,但是化妆品、整容用的产品进口税率为30%。 点火、推力用爆炸材料、燃烧制剂如焰火、火药等适用进口税率为20%,但是用于打火机等燃烧材料适用30%。 照相、摄影器材或材料适用税率为30%,但是用于X-光的适用5%。 塑料粒子、板材、拉丝、薄膜或成卷材料如聚乙烯、聚氯乙烯等进口税率为5%,但成型产品如坐便器等卫生用品、包装材料如瓶、箱和瓶盖、建筑用材如门窗等适用20%,而其它塑料产品如容器(水桶)、餐饮用具(碗、桌布)、手套、皮带、箱包、衣着附件等适用30%。 橡胶原料进口税率为5%,橡胶制品一般为20%。 皮革制品的进口税率为30%。 木材或木材制品中原木、烧火木料、锯木、三合板、胶合板、密度板、枕木、包装箱、盘、初加工的型材、用于建筑的成品如门窗的进口税率为20%,但是衣架等用品和家具进口税率为30%。 纸浆、纸张和纸板、废纸或废纸板的进口税率为5%,一些纸或纸板成品如包装箱、40厘米宽以上的包装纸袋、邮票、支票等证券用纸、纸币用纸的进口税率也是5%,而特殊用纸如卷烟用纸、糊墙纸、卫生纸、不干胶纸以及一般纸成品或以纸为主要原料的产品如信封、卡片、报刊杂志等进口税率为20%,但是儿童用书、日历挂历、装订成册的地图、地貌图和字词典、百科全书和一般书籍等进口税率为5%。 纺织服装中,蚕茧和原丝、梳理或未梳理的棉花、人造或人工合成纤维束如尼龙、加工过但未纺的麻、黄麻、大麻进口税率为进口税率为5%, 稠纱、棉纱棉线、梳理或未梳理的羊毛(不论是否脱脂)、动物毛、以及用这些原料梳成的粗纱和细纱,进口税率为20%,上述材料制成的织物为30%。除了用于包装的布料制作成品(5%)和工业用布料制作成品(20%)外,使用任何材料的服装(包括抽纱、刺绣、钩针编制)、衣着附件、地毯、挂毯、鞋帽、雨伞的进口税率为30%。 陶瓷产品除用于餐饮用具或装饰外(30%),进口税率为20%,如耐火砖、砌墙砖、瓦、水槽、坐便器。 玻璃和制品除了热水瓶胆、饮料杯等餐饮厨房用具、钟表、仿制珍珠宝石进口税率为30%外,均为20%。 天然珍珠、宝石、珠宝、金银、白金的进口税率为30%。 铁和钢材(线材和型材)如生铁、铁合金、废铁、铁锭、钢锭、钢筋、钢条、角钢、工字钢等进口税率为5%,但是成品如铁轨、钢管、门窗、脚手架材料、成股的线材、缆绳、铁钉、螺丝螺帽、铁链、针、弹簧、散热片、卫生器具、炉子、烤架、餐饮厨房用具等适用进口税率20%,但是用于包装的铁桶、铁箱、桥梁预制件、用于输电、输气、输油的材料适用税率5%。 铜和铜制品的进口税率除了餐饮厨房用具、家庭用具和卫生用品适用20%外,其它适用5%。 铝及其制品的进口税率除了厨房餐饮用具、螺丝、钉、缆绳、门窗、一切容器适用20%外,均为5%。 锌及其制品的进口税率除建筑用品为20%外,均为5%。 镍、铅、锡和其它金属及其制品的进口税率一律为5%。 其它金属制品如镰刀、锄头、锤子、扳手、剪刀、锉、钳子、砍刀、剃须刀和刀片、勺、餐用刀叉、锁、铰链、铃、建筑装饰物、路牌或地址牌等进口税率为20%。 大多数机械产品、设备和配件的进口税率为5%,包括锅炉、核反应设备、冷冻冷藏或制冷设备、缝纫机等,但是一些零件如减压阀、制动阀、滚珠和轴承、机械传动部件如传动轴、离合器、飞轮等适用20%。 电器及其部件、附带商品的进口税率大多数为20%,但电视机、收录机、录象机、发电设备和部件为5%, 而磁带、磁盘的税率为30%。 车辆中载人(含司机)10人以上的以及货物运输车的进口税率为5%,轿车(含赛车)进口税率为30%,一些专用车及其部件如吊车、消防车、水泥搅拌车的进口税率为20%。 航空航天器(包括直升机)及配套设备进口税率为5%。 各种船舶及设备包括客轮、货轮、渡船等进口税率为5%,但体育娱乐用舢板、划船用船的进口税率为30%。 艺术品如雕刻、绘画和历史考古文物如果由教育部批准,进口后放到公共画廊、博物馆或研究机构,其税率为5%, 否则为30%。 军火的进口税率为30%。 其它产品: 眼睛镜片、望远镜的进口税率为5%,钟表等记时工具、乐器、玩具、体育用具、文具中的圆珠笔、自来水笔和铅笔的进口税率为30%。 (二)所得税税率及其征收办法 塞所得税征收对象为在塞营业的企业和收入达到应税数额的个人。 征税评估年度为每年四月一日(含当日)至第二年的四月一日(不含当日)。公司所得税采取比例征税法,而个人所得税则采取累进征税法。 公司所得税应税金额为该司在评估年度内的全部收入扣除为获得这些收入而发生的直接费用,缴纳方式为在第二年的九月、十二月和第三年的三月、六月的每月十五日前共四次等额缴清。 公司所得税税率为应税金额的35%。 个人所得税的累进征收方式和比例如下:(2002年4月1日以后) 100万(含)利昂以下 0 300万-500万(含)利昂 25% 500万-750万(含)利昂 30% 750万利昂以上 35% 根据塞法律规定,雇主(如公司)是雇员的法定收入税的扣缴人。 (三)塞销售税税率和征收方式 塞有关法律对销售税的意义未作出说明,但明确规定了应税产品或商品,即:一、进口产品(《关税法案》有关于免除部分商品销售税的规定);二、应缴纳消费税的产品;三、《销售税法》特别规定的产品。 应税金额为: (一)、进口产品: 进口CIF价+进口CIF价X关税税率 (二)、应交纳消费税的产品: 1.进口商品 (三)、《销售税税法》规定的应税产品 市场正常买卖价、销售税的税率为应税金额的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