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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常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作者: 来源:常州日报 日期:2011-11-09 人气: 标签: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精神,把推行政务公开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紧密结合,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常州实现“两个率先”、推进“五大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突出重点,形成亮点,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要点:
  一、认真做好《条例》实施的学习宣传工作
  《条例》是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贯彻《条例》各项规定。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突出宣传报道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典型事例,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适时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或经验交流会,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着力推进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
  1. 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已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要求,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2. 进一步推进政府民主科学决策。决策公开是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基础和保证,今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事关社会民众重点热点问题的决策,通过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召开听证会、新闻发布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决策公开。
  3. 深入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要认真贯彻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从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部位入手,坚持严格依法、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依法清权确权、实施流程再造、推进阳光政务、整合行政资源、形成长效机制”等要求开展试点,经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溧阳市、武进区和市交通局、卫生局作为试点单位,为深化政务公开进行探索。
  4. 依法、有序、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开。根据《审计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逐步推进审计公开,审计机关要认真向本级人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等情况的审计结果,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依法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公布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三、努力拓展政务公开面上工作
  1.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政府管理,贯穿于公文办理全过程,及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报备各类公文信息。要结合市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着力推进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动拆迁、环境状况、就业政策、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加大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公开力度,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环保等部门要搞好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严重影响人身健康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公开。
  2. 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重点抓好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集中查阅、各类服务热线的载体建设。政府门户网站要围绕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网上互动开展工作。行政服务中心要坚持“集中、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实现“一门受理、一次告知、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同时,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务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听证、咨询和新闻发布制度。
  3. 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重心下移。乡(镇)重点公开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上级下拔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街道重点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为民实事项目的实施及进展情况等公共服务事项。基层站所重点公开办事职责、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结果,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等。
  4. 充实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内容。公用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的要求,深化办事公开制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各类学校要主动公开招生入学考试、教育收费、学生学籍管理、学校帮困助学等内容。各级医院要公开就诊程序、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继续推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等。供水、供电、供气单位要及时公开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10项内容。
  5. 规范新闻发布制度。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05〕16号)和《关于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的实施办法》(常办发〔2006〕17号)等文件精神,定期组织好新闻发布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外通报、发布重要新闻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巩固团结、稳定、和谐的良好发展氛围。
  6. 精心组织《政风热线》等节目。各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五大建设”战略目标,认真做好“政风热线”、“报网互动”开播前的准备工作,充分利用《政风热线》、《报网互动》的栏目优势,以“聚焦热点,关注民生”为宗旨,贴近群众的生活,倾听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按照《〈政风热线〉群众投诉与咨询处理办法》,加强对群众咨询与投诉件的督查与回访力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
  1. 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定期沟通,及时商议有关事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 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各单位要在去年完成《政务公开目录》编制、上网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从内容、范围、对象以及形式、时限等方面统一格式、规范要求,及时实现网络内容更新,接受社会监督。公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着手编制本系统《办事公开目录》,并适时上网公开。
  3. 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各辖市(区)、各部门政务公开机构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加深思想认识,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奠定基础。
  4. 组织督促检查。要坚持内部考评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探索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政务公开评价体系。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6〕178号)要求,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在下半年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检查考核工作,把全市的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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