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常州网7月19日电:记者昨天从常州市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江苏省卫生厅、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安监局发出通知,要求生产企业做好职工夏季生产安全保护工作,提高防暑降温费用标准,列入企业成本,并准予税前扣除。 据了解,目前一些建筑单位,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较差,职工时常在35度以上的气温下作业,一味地抢进度,劳动强度很大,作业人员连起码的劳动保护也没有,还经常加班加点,使得职工身体难以承受,中暑现象时有发生。另外,一些企业工作环境较差,职工在高温、高湿、高噪音的情况下工作,身体受到的伤害显而易见。 根据气象部门所提供的信息,今年出梅后会有连续高温天气出现,因此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尤为重要。因此,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不适应高温、高湿作业人员应调离,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高湿天气注意预防中暑。用人单位应根据夏季高温天气情况,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根据国家四部委规定,今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用标准已调整,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四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用人单位必须按此规定来给职工发放,对不发放或是随意克扣的,职工可向劳动管理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