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高新区出台关于《常州国家高新区支持企业加快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中规定,除了提供良好的行政服务外,还将给予资金奖励,奖励标准最高的达100万元。 文件中规定,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且入库税收比上年增长的工业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年度入库税收达到1亿元以上、5000万元~1亿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年度出口总额前十位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年度工业投资额前十位的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此外,被认定为“全国质量管理先进单位”、“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级“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当年被认定为“江苏省质量奖”、“江苏名牌产品”、“江苏著名商标”、省级“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农产品商标、国际注册商标每件补贴1000元。 文件还鼓励企业组建市级以上集团,对年度营业收入在30亿元以上的,集团及区内所属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以上年度入库额为基数,超基数的区财政地方留成部分,2年内全额扶持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