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墅堰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
1、《常州市振兴五大产业行动计划》政策扶持。
A、列入常州“龙腾计划”的企业当年购置设备超过500万元的项目,可获得设备补助。按设备投资抵扣增值税额的2%给予支持。
B、五大产业中总投资达到或超过5000万美元、当年设备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符合条件的项目中,两年配套支持投入位于前列的投资项目各10个。单个项目支持100-300万元。
2、戚墅堰区配套政策扶持
A、大力支持新办企业发展。新办企业当年度上缴税金(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之和,下同)在100万元以上的,比照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税金形成的区财政分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B、鼓励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对当年被认定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8万元、5万元。对当年被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产品的,每个一次性奖励企业1万元。
C、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对当年被认定为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省、市不重复奖励);对当年被认定为省级“外商研发机构”,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级认定的,报区政府另行奖励。
D、引导企业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凡列入国家、省、市级及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达到项目合同要求,按上级政策规定要求配套的,将在上级实际扶持资金的基础上,按国家、省、市级项目分别给予一定额度的配套资金。
E、鼓励企业申请和实施专利。对当年申请专利超过10件(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5件)的企业、重大专利产业化项目实施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F、鼓励企业争创品牌,推进品牌升级。被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被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G、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对企业与有关科研院所高校开展产品研发、技术合作、技术转让并订立明确合同、协议,合作确有成效的,协议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含50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3万元;协议金额100万元-500万元的(含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1万元。
H、积极扶持规模企业做强做大。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10亿元、20亿元,入库税收在3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15%的工业企业,将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