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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对外国投资的行业准入规定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2-06-26 人气: 标签:

    比利时没有禁止外国投资的行业,但对某些行业采取限制措施。在国防领域,比方投资者持股必须超过50%,实现控股。外商投资金融、保险、医疗服务、商业零售、旅游、运输、电信、商业服务业等行业必须获得比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上述领域以及赌场、采煤、采矿、电力天然气热能生产、汽车保养与维修、餐馆、咖啡馆等投资均无法得到大区政府的援助。此外,污染企业要特批,赌场要领取联邦营业牌照。 
  瓦隆大区2005年推出旨在振兴经济的马歇尔计划,鼓励在5大领域进行投资:生命科学、食品加工、机械工程、运输物流和航空航天。弗拉芒大区也有类似的鼓励投资领域。 
  外国投资可采取绿地投资或并购现有企业两种方式。为防止企业滥用垄断地位,比竞争法规定,企业并购在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必须通过竞争委员会审查:一是相关企业在比营业额超过1亿欧元;二是2家或以上的相关企业在比营业额超过4000万欧元。股票市场对外国投资者开放。外国投资者购买在比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股票没有任何限制,最高比例为30%,如超过30%,则需发出公开收购要约。另外,比2007年5月法律规定,如果外资收购比利时银行的股权达到或超过5%,需要经过比银行金融和保险业监管机构(CBFA)批准。2009年3月1日起,比银行法将由欧盟第2007/44号指令替代。新指令实施后,这一审批门槛将提高至20%、30%和50%三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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