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卡塔尔副埃米尔塔米姆发布法令,对2000年颁布的外资投资法的第二章第三条第二款作出修改,修改后的条文如下:
第三款 禁止外国投资投资于如下领域: 1、 银行、保险业,内阁另有决定的除外 2、 商业代理和购买房地产
更改前的旧条文如下: 第三款 禁止上述两款中所指的外国投资在银行业、保险公司、以及商业代理、购买房地产等方面进行投资。
200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