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格鲁吉亚进行贸易往来和投资时应注意:
1、通过正规渠道联系来格考察、洽谈业务,如格国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格工商会及有实力的企业等。
2、认真做好市场调研,对格经营环境、条件及合作对象要周密详尽考察,慎重选择合作对象、合作方式。尽可能对合作对象的信用、资产和经营管理能力等情况了解清楚。
3、合作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条款要严密、详尽、明确,并进行公证。进行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可同时使用格文及外文。尽可能考虑各种风险和规避、化解风险的措施。
4、来格投资办公司、企业,工商注册手续要完备,并合法、守法经营。
5、所派工作人员要有一定政治、业务素质,并要求其来格后遵纪守法。最好有自己的俄语或英语翻译人员。
6、来格考察或经营的团组,应主动与中国驻格使馆和经商参处联系。
7、目前,格机场入境由内务部巡警司负责,格鲁吉亚驻华使馆已不负责对外办理赴格签证,持因私护照者来格可直接在格机场填写入境登记单并交纳100拉里(约折合60美元)即可获得一年多次往返签证,如不懂外语者可到我使馆经商处网站(www.ge.mofcom.gov.cn)下载该表格,预先填写完毕即可,持外交及因公护照者免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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