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吉亚对外商投资实行国民待遇,即与本国投资者享受同样的税收待遇。在格鲁吉亚,对任何行业的外商投资均是国民待遇。
对投资额超过800万拉里(注:1美元=1.67拉里)或对在格高山地区投资额超过200万拉里或从功能和战略角度考虑对地方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产生重要影响的投资者给予 "特别重要投资地位",给予重点保护和促进,可预先获得执照或许可,投资促进局对其提供免费服务。
根据2007年7月通过的格鲁吉亚《工业保税区法》,在工业保税区开展经济活动时,给予免征关税、增值税和财产税等税收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