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哥税法实行属地和属人相结合的原则。 为适应经济快速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从1986年开始,摩洛哥就开始了税务制度的重要改革,税收体制正逐步趋于合理化和现代化。摩洛哥的税赋包括城市税、市政税、营业税、公司税、不动产收益税、所得税、增值税、注册税、公证税、印花税、关税、进口附加税和国内消费税等。
主要赋税和税率
【公司税】征税对象为资本公司、合伙公司、合作社、赢利性公共机构和法人等,以及由自然人组成的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和隐名合伙公司可选择缴纳公司税或者所得税。2008年1月1日起征税率降为公司利润的30%,金融机构征税率为37%。此外,还规定有一个最低缴纳额(即免税营业额的0.5%),不论公司经营效益如何,最低必须缴纳这个额度的公司税。但对于一个新成立的公司,头36个月内,如果经营亏损,可以免缴此最低额。
【所得税】征税对象为自然人、共有财产的拥有成员、由自然人组成的不缴纳公司税的无限责任公司、简单两合公司和隐名合伙协会,以及完全由自然人组成的事实公司。执行累进税制,税档如下:
(计算公式为:年收入×税率-扣除数=年纳税额)
【增值税】摩洛哥境内所有工业、贸易、手工业、自由职业活动及进口货物均需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率有7%、10%、14%和20%四档,正常税率为20%,其余为降低的增值税税率,适用于某些特定商品和服务。直接进口和当地采购的装备增值税可以用于抵扣。境内增值税和进口固定资产的装备、设备及工具的增值税免除做法是先将款项扣留, 计入扣留科目内, 有关纳税企业可用此款抵扣购买上述资产的增值税的税款。增值税结清后, 上述数额有可能退回。
【注册税】公司创立和增资时,按注册资金的0.5%缴纳,不足1000迪拉姆的按照1000迪拉姆收取。购置土地按买价的 5% 征税,如土地用于平整后分块出售或者建工业或者商业用房的项目,注册税率为 2.5%;如确保土地用于在36个月内建成工业或商业项目,税率为0% ;购买已建成工商业用房,税率为25%。
【城市税】个人出租房屋租金收入按所得税申报,企业出租自有房屋的租金收入须缴纳此税,税率为租赁价的13.5%。
【印花税】在摩洛哥申请注册公司、产权移转、资格或权利认证、申请获得行政许可等均须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其征税率因活动类别不同而有所区别。
此外,在摩洛哥开办和经营公司还需缴纳公证税、市政税、营业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