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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对外贸易法规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2-06-26 人气: 标签:

 一、希腊的贸易法规

  希腊作为欧盟成员国,执行的是欧盟统一对外贸易政策,因此并无独立的一套贸易政策、法规和手段。

  欧盟根据世贸组织规则,主要采取下列措施保护各成员国的经济利益:

    1、根据1994年关贸总协定针对不公正贸易的第六条及相关的协议,采取反倾销措施;

    2、根据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十六条及乌拉圭回合有关协议,对不公正贸易采取反补贴和征收抵销关税的措施;

    3、根据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十九条及乌拉圭回合的有关协议,针对某种商品进口的急剧增长采取保护措施;

    4、根据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十八条,当国际收支恶化时,采取适当的救护措施;

    5、根据世贸组织有关规则,采取一定卫生和检疫措施。

  二、希腊如何利用WTO法规保护本国利益

    希腊在利用WTO规则保护本国利益方面执行欧盟统一的政策和法规,主要表现在:

    1、根据欧盟统一关税税则的税目和税率对进口产品征收欧盟统一关税。

    2、在非关税进口管理方面,根据欧盟统一制订的双边进口协定对进口产品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进口配额由欧盟统一分配,进口许可证由欧盟统一签发。在反倾销方面希腊执行欧盟第384/96号法规(EU Regulation 384/96), 在征收反倾销税、反贴补税等抵销关税(countervailing duties) 方面执行的是欧盟第2026/97号法规(EU Regulation 2026/97)。

    3、对进口产品执行欧盟统一的原产地规则和技术、卫生、安全标准。

    尽管希腊在利用世贸组织规则保护本国经济利益方面执行欧盟统一的政策和法规,但希在某些政策和法规的具体操作方面趋向严格。主要表现在: 
    (1)希腊根据欧盟1977/388号法令制订了关于征收增值 税的1642/1986号法律,规定对进口产品和服务除征收关税外,还征收增值税。无论进口来自欧盟内部还是欧盟以外的国家,除与医疗有关的产品和服务外,均须缴纳增值税(一般为18%,但与农业有关的商品和服务为8%,书报类为4%)。对进口含酒精饮料、烟草及其制品、燃料油、汽车和香蕉等5类商品,除征收进口关税、增值税外,还加收特别税,税率依不同税目而不等。 
    (2)在农、畜产品进口的卫生和健康标准方面,希腊在欧盟规定的原则性标准(Horizontal Directions)的基础上,以总统令和(农业部)部令的形式颁布国家标准,对具体农、畜产品(包括食品)分类规定(VerticalLegislation)相关的卫生标准和检疫要求。例如,进口罐装食品除须符合欧盟有关要求外,还要达到希1974年3月12日第165号总统令颁布的卫生标准(A1/FEK62/12.3.74)。 
    (3)在服务业方面,希腊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框架下对视听行业有所保留。

    希腊政府认为,希利用WTO规则和欧盟法规,较有力地维护了本国的经济利益,特别是有力地保护了其敏感性行业,使其基本免受国际“不公正贸易做法”的“损害”。

  三、希腊的技术法规情况

    1. 希腊有权制订技术法规的部门、制订和发布的程序及现行的技术法规 
    希腊的技术法规由欧盟技术法规和希腊本国的技术法规两部分组成,它们互为补充。如果本国的技术法规和欧盟的法规出现重复或相互矛盾的情况,则一律执行欧盟的技术法规。希腊有权制订技术法规的部门是希腊发展部技术控制总司,该司负责制订“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该文件还包括关于适用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及标签要求”等一系列技术法规。目前,希腊绝大部分技术法规都是欧盟的技术法规。 
    欧盟委员会为了防止欧盟各成员国在制订新的技术法规之后,对欧盟内部的自由贸易产生不良影响或对其他成员国产生贸易壁垒,从1985年开始,采用了新的技术法规制订和发布程序: 
    (1) 起草技术法规。 
欧盟各成员国可根据本国的需要,起草新的技术法规,这些法规不能与已有的欧盟技术法规相冲突。 
    (2) 向欧盟总部报告技术法规的内容。 
    成员国完成技术法规的起草之后,由本国的指定机构向欧盟总部报告这一技术法规的全部内容。在希腊,所有新起草的技术法规都是通过希腊国家标准组织(ELOT)向欧盟总部通报的。 
    (3)欧盟总部将这一新的技术法规向所有成员国通报,并迅速收集成员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法规的起草国反馈。 
    (4)起草国收到反馈意见后,及时调整有关内容,直到各成员国接受为止。如果部分成员国始终不接受这一新的技术法规,欧盟总部将根据法规的内容对是否批准新法规做出最后裁决,所有成员国(包括法规起草国)必须接受这一裁决。 
    (5)欧盟批准后的法规,将由法规起草国的有关部门起草正式文件,在国内获得政府批准后,以政府公报的形式公之于众。在希腊,则以总统令的形式在希腊政府刊物上公布,同时,在欧盟其他成员国备案。 
    1985年以来,希腊共批准了185个新的技术法规,这些技术法规大多为欧盟和希腊双重法规:即这些法规来自欧盟,经希腊政府批准后成为希腊的国家技术法规。同时,还有欧盟其他国家的6 957个新技术法规在希腊备案。 
    目前,希腊已经发布的技术法规大约有2000个。这些技术法规都可以在欧盟有关的互联网上查到,具体网址是:http://europa.eu.int/comm/enterprise/tris/ 

    2、希腊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出口贸易产生的影响 
    希腊是传统的农业国,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在欧盟成员国中是比较低的。希腊在七十年代以前,基本没有本国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七十年代后期,希腊成立了国家标准组织后,才开始陆续建立本国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自从加入欧盟以后,其绝大部分技术标准和法规均采用欧盟的标准或国际标准。近年来,其进口的产品基本采用欧盟统一的进口标准。据我处了解,希腊目前并没有超过欧盟标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近年来,我国很多机电产品如摩托车、电冰箱和高技术产品如直升机和电信产品等的生产商来希腊进行市场调研并与希腊有关企业进行洽谈,希望进入希腊市场,但这些企业的产品均受到欧盟市场准入标准的限制。如果这些产品希望进入希腊市场,就必须获得“欧盟认证”即“CE Certificate”,否则产品无法进入希腊市场。目前,在希腊市场能见到的中国生产的机电产品只有少量电冰箱、空调和摩托车等,由于产品的售后服务跟不上,虽然有一定的价格优势,但市场并未真正打开,所占份额极小。我国的高科技产品目前还没有进入希腊市场。 
    对于上述产品,希本国没有生产企业,主要依靠进口。我国政府的政策是积极鼓励机电和高科技产品出口,对相应的产品也有一套质量技术标准,但与欧盟的标准相比还有较大距离;同时,我国有些产品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所以,能否获得欧盟认证是衡量我国产品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我国机电及高科技产品进入希腊市场的关键所在。希腊的机电产品和高科技产品进口市场是欧盟统一大市场的一部分,是开放的市场,除欧盟认证外,没有其他特殊政策和法规的限制。

    3、希腊对我向其出口商品采取技术性措施的情况 
    近期内希腊政府没有对我国某些产品表现得更加“关注”, 没有采取技术性措施的迹象。

    4、希腊近期内提高或新增对某种产品进入其市场的技术标准的可能性 
    希腊近期内没有提高或新增对某种产品进入其市场技术标准的计划。目前,希腊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大约有10 000个,其中的8085个为欧盟的技术标准,其余的大部分为国际标准,希腊本国的技术标准只占全部标准的0.5%左右。一般而言,欧盟的技术标准每10年更新一次,希腊不单独改变其技术标准。

    5、希腊地方技术法规的制订及其与中央一级技术法规的关系 
    目前,希腊政府所执行的技术法规全部是中央一级的技术法规,地方政府既不允许制订也不允许执行单独的技术法规。所有技术法规均由中央一级的政府部门统一制订,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6、 希腊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主要做法 
    希腊的产品出口时,如果遇到来自进口国的技术壁垒,希腊政府将向欧盟总部报告,由欧盟出面在WTO的框架内通过谈判解决有关贸易争端的问题;如果进口国不是WTO成员国,也将由欧盟出面,与该国进行谈判解决有关问题。谈判之后形成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将对欧盟所有成员国普遍适用。

  四、 希腊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国外经贸发展影响

    如前所述,希腊在欧盟是欠发达农业国,由于国力、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的限制,使其科技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欧盟主要发达国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的工业产品十分有限,这就决定了其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滞后性。由于技术和工业的落后,必然令其无法制订先进的技术贸易标准和措施。欧盟的技术标准和措施代表了欧盟技术发展的平均水平。因此,选择欧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以及国际标准将是希腊政府今后制订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方式。近年来的实际情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例如,目前在希腊的现有技术标准中,有80%是欧盟的技术标准,19.5%是国际标准;在希腊的2000个技术法规中,85%是来自欧盟的技术法规。所以,今后希腊仍将执行欧盟统一制订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而欧盟技术性贸易措施和技术标准的变化,将会对我国向希腊出口技术性产品产生主要影响。

  今后,欧盟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将会在WTO/TBT协议允许的范围内变的更加严格,其原因如下:

    1. 欧盟的技术标准平均每10年更新一次,而且,随着全球范围内的技术革命的不断发展,这种更新的速度会越来越快。

    2.欧盟内部技术最发达国家如德国、英国、法国等国为保持本国的技术竞争优势,将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对产品进行技术更新,这就使得欧盟产品的总体水平得到提高,这在客观上也将要求欧盟提高其整体技术标准。

    3.不断提高的技术标准,将会对欧盟内部的产业起到保护作用,使其避免受到外来产品和技术的冲击,并有足够的时间占领欧盟内部市场。

    4.较高的技术标准,可以增加欧盟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

  五、 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技术标准的不断提高是各国发展和保护本国工业、占领国际市场的重要手段,是无法回避的必然发展趋势。显然,这一趋势将对我国产品特别是机电产品和高科技产品的出口带来困难。这就要求我国企业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向国际标准看齐,达到甚至超过欧盟的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产品进入并真正在希腊和其他欧盟国家的市场站稳脚跟。

    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可考虑在欧盟有市场的国家设立分厂或合资企业,努力保持和欧盟内部企业的同步发展,这样可以减少或避免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困扰。同时,也可以根据欧盟内部技术标准的变化和新法规的出台,及时调整产品的生产标准以适应新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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