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消了投资审批制度,全面向私人投资和外资开放。吸引外资政策规定,除涉及环保、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等14个行业外,对其它所以行业的投资无须政府部门审批。私人和外资可投资电讯、道路、港口、发电、炼油等基础设施行业和服务业。 (2)鼓励和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政策规定了由印度储备银行直接审批的制度。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外资项目在手续齐备时二周内便可获得批准: (3)进一步放宽对外资的限制。 (4)逐步推行国营企业私有化。 (5)此外,为配合国企改革,政府还计划对劳动法进行修改。根据现行的“工业纠纷法”规定,不管是国营还是私营企业,雇佣工人超过100人企业的破产和其雇员的解雇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修改后,“工业纠纷法”将仅适用于有职工1000人以上的企业。目前印度工商界要求放宽劳动用工自由度的呼声很高。 (6)印度负责外资审批的部门主要是印度储备银行(RBI)。此外,印度还设立了外国投资促进局(FIPB),它的职权是:审批上述三种情况之外的投资项目,主要是:高科技项目、外向型项目、能源、基础设施、咨询和贸易等外国资本独立经营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