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贸易环境。 1、 贸易主管部门 马达加斯加主管贸易的部门是贸易部。网址:www.commerce.gov.mg 2、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 进口管理】 为促进进口,马达加斯加对部分商品实施免关税待遇,包括成药、肥料(矿物肥料、化肥和动物肥料)、手扶拖拉机等。马达加斯加进口商品暂无配额限制。 【 出口限制】 为了保护稀缺资源,马达加斯加禁止红木、紫檀木和巴里桑等名贵树种的原木出口。另外,马达加斯加拥有世界上多种珍稀动植物,属于限制出口资源。 3、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马达加斯加对各类动植物产品的进口实施严格的检疫制度。要求对进口产品的特征及进口商的相关信息进行检查。 【 农产品贸易】根据马加斯加法律规定,企业从事农产品、畜产品进出口须向马达加斯加农、牧、渔业部提交申请。该部网址:www.maep.gov.mg 【 动物检疫】 根据马达加斯加动物检疫规定,从事鲜活动物进口商应向农、牧、渔业部下属"动物检疫局"申请动物进口许可证。活虾进口由该部"水产管理局"负责检疫工作并颁发进口许可证。 【 植物检疫】马达加斯加农、牧、渔业部下属的"植物保护处"负责植物检疫工作。从事植物及植物产品进口应向马达加斯加农、牧、渔业部"植物保护处"申请进口许可证,接受设在海关的植检办公室检查,出示产品原产国有关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并准备样品以供"植物保护处"检疫。 4、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 管理制度】马达加斯加《 海关法》规定,国家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为此,每年将公布新的海关税则表,作为海关法的附属文件印发给各口岸海关执行。 【关税税率】根据马达加斯加财政预算部和海关总署发布的马国2009年版关税税目,进口税率大致分为以下3个类别: (1)进口原料关税为5%; (2)进口机器和零配件关税为10%(例如电力机车、客车车厢、火车车厢和邮政车厢、家用电器等)。此外,进口拖拉机、卡车(载重量5吨以上,20吨以下)则免征进口税; (3)进口制成品和加工产品关税为20%(例如服装等)。 目前,免征进口关税的商品有:救护车和成药;肥料(矿物肥料、化肥和动物肥料);手扶拖拉机。 此外,所有进口商品(免税的商品除外)一律需要上缴20%的增值税(TVA)。 (二) 投资环境 1、投资主管部门 马达加斯加负责管理和促进投资的主管部门是:马达加斯加经济发展局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 of Madagascar ( EDBM ),该部门隶属于总统府领导。网址:www.edbm.gov.mg 【投资便利化】 为鼓励投资,经济发展局在有关地区建立了企业发展和投资"单一窗口"办公室服务机制,其主要工作是提供市场信息、建议和投资方向;简化设立或取消公司行政手续,如: 设立(注册)公司、变更公司经营内容或终止经营活动(4个工作日);向外国投资者颁发批准证书(5个工作日);办理外国人在马达加斯加劳动许可证(即工作证,3个工作日);受理、审批外国投资人租赁土地的申请(60个工作日);批准设立旅游企业(25个工作日);批准设立免税企业(20个工作日)。 【通关便捷化】通过以下方式简化海关程序:在马达加斯加主要港口设立"海关单一窗口"Guichet Unique des Douane(GUD),报关时间已缩短到3天;使用单一报关清单;设立免税企业通关走廊。 2、 保护和促进投资的相关法律 为促进和保护本国及外国资本在马达加斯加投资,马达加斯加政府先后制订了《投资法》、《免税区及免税区企业法》、《矿业法》、《投资大型矿业项目优惠条例》及《劳动法》等五部法律。现就前四部法律的有关核心内容简要介绍如下: 1)《投资法》规定:外国投资者与本国投资者享有同等待遇;所有马国及外国的自然人和法人,在遵守马国现行法律的前提下,均可在马国境内自由进行投资和设立企业,但从事金融、保险、矿业、石油、电信、医疗、医药和医药辅助行业的投资活动需经过特别批准;允许外国投资者将其税后利润、股息、工资收入、补偿金及外籍员工的工资储蓄等正常收入自由汇出;外国投资者可涉足不动产经营。外国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不可直接购买土地,但可与马国公民自由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最长可达99年,并可续延);所有在马从事投资的外国人均可申请一种被称为《职业签证》的居留签证,有效期为三年,并可申请延期。 2)《免税区及免税区企业法》规定:允许所有在马国注册的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或双方合资企业在马国境内划定的区域从事产品的加工制造、服务产品的生产、基础密集型产品的加工生产,但必须将其产品的95%以上面向出口。免税区及免税企业享受以下税务优惠政策:A.免税区在正式运营后的前15年,免交企业利润税及最低标准征收税;从事加工制造业和基础密集型生产的免税企业,在其正式投产后的前五年可享受上述免税待遇。B.从事服务产品生产的免税企业,在其正式运营后的前两年享受上述免税待遇;免税区及免税区企业在从事进口时,免交增值税。C.用于免税企业筹备、建设和生产所需的建筑设备及材料、工地运输设备、商品运输车辆、工厂设备、原料、半成品、各种零配件及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在进口时,免交关税及各种进口税D. 实行宽松的金融制度,企业可自由支配外汇并可自由转汇到国外。 3)《矿业法》规定:A.自本法(2005年版)颁布之日起,马国矿产区块(方格)的单位面积由以前的6.25平方公里(即2.5公里X 2.5公里)缩小为0.390625平方公里(即625米X 625米);B.马国的矿产许可证分为勘探许可证和开采许可证两种。任何企业或个人均可选择条件合适的区块,并申请矿产许可证。其中,1个矿产证允许涵盖的总面积分别为:勘探许可证最大面积10,000平方公里(即25,600个方格区块),开采许可证最大面积1,000平方公里(即2,560个方格区块);勘探证有效期为5年,可延长2次,每次不超过3年;开采证有效期为40年,并可多次延长,每次不超过20年。C.凡在马国从事矿产开发的企业,在矿产品销售时,需向马国政府缴纳相应的矿产使用税和佣金,具体数额分别为销售发票价值的0.6%和1.4%。D.探矿期间,每个方格每年需缴费标准:起点(1-2年)7.5美元,最高(第11年起)40美元;开采期间,每个方格每年需缴费标准:起点(第1-10年):22.5-65美元,最高(第61-80年起):160美元。 4)《投资大型矿业优惠条例》规定:凡投资额超过500亿阿里亚里(约合2500万美元)的矿业开发项目在一定期限内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A.矿权所有人及其分包商在实际开采的前5个财政年度内免征最低企业所得税(IBS);对于矿权所有人和加工企业承诺其矿产品仅供出口的情况下,马有关部门可授予其进口或委托分包商进口投资计划中的相关物资、器材进口权,并免征其增值税;矿权所有人和加工企业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率为0,矿权所有人向加工企业转让矿产品将被视为出口。B.用于矿区建设所需的物资、设备、公共基础设施装备等,均可享受免征进口税;C.矿权所有人根据矿产法第117款进行产品初次销售时,如矿产品是加工后产品,矿权所有人可根据该款规定享受矿产资源税减半征收的优惠;D.保证矿产证的稳定性。 3、投资行业的规定 马达加斯加目前对投资行业无明确规定,在马达加斯加投资的国内外经营者享有同等待遇。对于已与马达加斯加签订了互惠措施国家的投资者,可避免双重征税。公司可根据企业自定的章程,自由管理企业。在遵守马达加斯加《劳动法》的前提下,公司享有自主的人事管理权。 4、税收体系和制度 马达加斯加实行属人税制,即对所有法人、自然人进行征税。 在马达加斯加投资的企业,所应承担的税费和所享有的待遇在普通税法中都有规定,并按照税务总则(Code Général des Imp?ts CGI)执行,免税区企业不包括在内。 在马达加斯加投资所执行的税收制度包括:《普通税法》和《免税区及免税企业法》。 【普通税法(Droit commun)】:适用于在马达加斯加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投资者。 【免税区及免税企业法(Loi sur les Zones et Entreprises franches à Madagascar)】:适用于在免税区注册并从事出口加工的企业。 6、主要赋税和税率 【公司利润税(IBS Imp?t sur les bénéfices des sociétés)】: 在马达加斯加投资的公司企业不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免税区企业例外)。马现行公司利润税为25%。 【关税和进口税】 税务总则不再确定进口税和设备、建厂所需建材的增值税的免纳税事项。有关进口税的税率则被列入海关税率表项下。 【其他税费】 其它各种税费均在普通税法中有所规定,如地产税、建筑税等,但企业真正应该关注的是高达20%的增值税和25%的公司利润税。 【承包工程预付税款】从事承包工程的企业必须预缴纳占合同总额5‰的税款。所有企业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缴纳占营业额5‰的公司利润税。 【工资税】月工资收入超过18万阿里亚里(注:目前,1950阿里亚里约合1美元)应缴纳25%工资收入税,18万阿里亚里(含及以下者),每月仅缴纳4000-200阿里亚里。 【雇员劳动福利保险费】除正常工资外,雇主每月还应为雇员缴纳占其工资总额14%的社会福利保险费(其中1%由雇员自己承担)和6%的医疗保险费(其中1%由雇员自己承担)。这两项费用占工资总额的20%, 往往都由雇主一起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