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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比亚外籍务工人员规定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2-06-26 人气: 标签:
    根据纳米比亚《劳工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要在纳米比亚从事贸易和就业的外籍人士必须取得工作签证、工作许可或者永久居留权的任何一种证明。
  工作签证:受派遣需要在纳米比亚短期工作的可以申请工作签证,一般3-6个月,递交申请后7-14天取得,可以延签1-2次。一般取得入境签证后到移民局办理。
  工作许可:当需要在纳米比亚长期工作时,需要申请工作许可,有效期1-2年。内政部移民局办理,一般需要3-6个月批准。需要提供国内无犯罪记录、护照复印件、雇主单位证明、个人学历或技术职称证明加国内公证函、健康证明等。若受雇于在纳公司,出国前需要公司到移民局先办理工作签证或者工作许可,然后方可在到达后开始工作,否则是违法的。工作许可续签同样需要提供资料,需要3-6个月审批时间;变换工作单位需要重新报批。
  永久居留权:取得永久居留权需要满足下列两种条件,一是连续6年(包括第六年)在纳取得工作签证连续合法工作并在纳米比亚有房地产或者工作5年后达到退休年龄的;二是在纳投资200万纳元以上、长期雇佣10个以上当地工人并为他们购买社会保险、本人在纳持有有效工作许可2年且置有房产的就具有申请资格。审批时间6个月至一年。
  国籍:外国公民与纳米比亚国民结婚且本人持有有效工作许可或者永久居留证在纳工作或者居留2年以上,审批时间需要6个月以上。
  外籍劳工在纳就业要根据纳米比亚的实际需要,一般由雇佣单位是否真正需要决定。移民局会要求用人单位出具无法从本地招聘到所需工种的证明。除华人企业外,在纳米比亚就业的外籍员工机会很少。是否符合测试条件一般由用人单位决定,移民局在办理签证和工作许可时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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