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瑞典概况 瑞典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国王是国家的名义代表,政府由首相为首的内阁组成,负责国家政治、社会的日常管理。国土面积约45万平方公里,人口909万(2006年),位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是北欧最大、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通过该国可顺利通达北欧、波罗的海区域和欧盟等三个大市场。据联合国贸发会(UNCTAD)统计,瑞典是波罗的海区域诸国中累计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其信息通讯技术(ICT)、电子、汽车、生命与生物科技、食品与林木加工等五大产业居世界前列。 2、 瑞典的招商引资政策 由于100多年的持续中立和重视科技创新,瑞典经济得以持续、快速发展,从十九世纪末开始,逐步建立起完善的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在招商引资方面,瑞典政府和地方积极引进外资,但不是靠类似中国的特殊优惠政策,而是靠宣传推广其尖端科技和优秀产业,提供优质服务,引导内、外资进入信息通讯技术等优势行业。 总体上说,瑞典所有产业都对私人资本开放,但在具体操作上,瑞典仅对一些有关国家战略利益的领域的投资项目加以限制。限制手段主要是以发放许可证和牌照的方式筛选具备实力和资质的企业,只有获得许可才有资格进入这些行业。 3、税收 (二)个人所得税(Income tax):个人非劳动收入实行比例税率:30%,主要包括投资收入(红利收入和/或净利息)以及资本盈余。个人劳动收入(包括工资、农业和商业收益)实行超额累进制税率。具体如下表: 瑞典个人所得税表
(三)增值税(VAT): 25%,部分产品的增值税较低,如食品、书刊等,为12%,客运增值税率为6%。某些特定商品和服务是免增值税的,如医疗、教育、金融服务、文体活动等。 (四)老板税(payroll tax):又称社会保险费(Social insurance contributions),通常为雇员工资的32.82%左右,主要由雇主缴纳,主要包括养老险(old-age pension,10.21%)、健康险(health insurance,11.08%)和失业险(labor market contributions)等。同时,雇员必须相应地缴纳工资额的7%作为养老险。 如果是自雇者,则缴纳31.01%。 (五)其他税:瑞典本土企业不用缴纳年净资产税和财产税,外国企业的分公司则需要缴纳财产税,在不同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下税率不同,缴纳财产税的外资分公司可以免除净资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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