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体系和制度
斯洛文尼亚加入欧盟后,税收体系已与欧盟法律体系接轨。国内主要税法是《宪法》第147和153款、《税务法》、《征税程序法》、《增值税法》、《使用税法》、《海关法》、《执行增值税法的规章》、《执行使用税法的规章》、《法人实体收入税法》、《个人收入税法》、《不动产税法》等。此外,欧盟的《共同体条约》、《海关法典》、《尼斯条约》、《关于制定规定实施第(EEC)2913/92号规则的第(EEC)2454/93号委员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同样具有约束力。斯洛文尼亚税务局征收除关税以外的所有税赋,主要税赋有:
(1)针对法人实体收入的税赋;
(2)针对个人收入的税赋;
(3)为社会安全强制征收的税赋(伤残养老金保险、医疗保险、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4)营业税;
(5)财产税;
(6)其他税赋。
主要税赋和税率
【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斯洛文尼亚企业所得税在欧盟国家中较低。基本税率为22%,计划2009年降为21%,2010年降为20%。
如果企业在斯洛文尼亚境内进行设备及长期无形固定资产投资,准许企业在当年计税基数中抵扣该投资额的10%;如果企业在斯洛文尼亚境内进行研发设备投资,准许企业在当年计税基数中抵扣该投资额的20%。
【收益返国税(Profit Repatriation Tax with Holding Tax)】如果企业将收益汇回母国,则需缴纳收益的15%作为收益返国税,除非斯洛文尼亚与企业母国签订相关免税协议。
【利息、红利和资本收益所得税(Income Tax on Interest, Dividends and Capital Gains)】税率为:利息的20%,红利的20%,资本收益所得的0-20%(根据时间而税率不同)。
【增值税(VAT)】标准税率为20%,优惠税率为8.5%(食品等生活必需品)。
【财产税(Property Tax)】免征。
【不动产转移税(Immovable Property Transfer Tax)】税率为2%。
【社会保障金(Social Security Contributions)】企业缴纳:16.1%,个人缴纳:22.1%。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es)】为累进税率,税率为16%、2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