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招商网-常州投资项目综合信息平台
English | 日本語 | RSS订阅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各国投资环境 > 非 洲 > 坦桑尼亚 > 正文

坦桑尼亚投资者指南—2002年及以后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2-06-26 人气: 标签:

  1.投资税奖励

  1.1 引言

  在改善坦桑尼亚投资环境的工作中,稳定和可预见的奖励措施已到位,考虑到投资者在支付税收以前首先要回收其投资成本的事实,这些奖励措施为所有投资者在建立项目的初期阶段提供软着陆的平台。

  在这方面,投资者在坦桑尼亚建立其项目时支付力量的税款或不需支付税款。按照向坦桑尼亚主要和优先部门领域的投资优先重点,已建立起财政税收奖励措施。热烈欢迎所有大有发展前景的投资者利用由新的投资制度—1997年坦桑尼亚投资法令(1997年第26号法令)所提供的自由环境下慷慨的奖励。

  1.2主要的部分

  坦桑尼亚提供了下列主要类别十分多样化的经济,这些部分是农业,基于农业的工业,采矿,旅游,石油和天然气以及经济基础设施。

  1.2.1农业

                 税         增值税(VAT)
  所有的资本货物        0%          延期
  农业机器/设备        0%           免税
  化肥和农药          0%           免税
  农具和其他投入        0%           免税
  一辆非公用事业行政车     0%           延期
  公司税               30%
  资本减免额             所得的第1年为50%
  在后来的年份内器械磨损的减免税额: 第1类:37.5%每年
                    第2类:25%每年
                    第1类:12.5%每年
  外国来源货款利息的预扣税      0%
  股息的预扣税不确定损失展期清算   10%

  1.2.2采矿部门

  由于制定了采矿政策和颁布了1998年新的采矿法令,这一部门在1997年有巨大发展。1998年新的采矿法令取代了1979年的采矿法令。新采矿法令的颁布清除了这一部门平稳运行的一些不明确之处,作为坦桑尼亚承诺奖励私人对采矿业投资的证据,在这一部门提供了一整套特定的财政奖励措施。

                税            增值税(VAT)
  所有的资本货物       0%        免除
  备用零件          0%        免除
  炸药和其他消耗品      0%        免除
  燃料和石油产品           0%    免除
  公司税               30%
  资本减免额             一年为50%
  在后来的年份内器械磨损的减免税额: 第1类:37.5%每年
                    第2类:25%每年
                    第1类:12.5每年
  居民和暂居居民技术服务的预扣税   3%
  不确定损失展期清算

  矿业部门其他适用的税和征税:
  •矿场使用费为3%,除钻石外,钻石5%;
  •对股息不征税、费或其他财政税;
  •不征资本收益税;
  •损失不受期限展期清算;
  •商业生产第一个五年后征收5%的税率和增值税;
  •每年申请投资的不可回收资本;
  •进口或提供货物给注册物特许的勘探、找矿、矿样分析、钻探或采矿公司中,如果是进口的货物,根据海关法免税,以及专用于勘探、找矿、钻探或采矿活动的服务免税。

  1.2.3经济基础设施

  经济基础设施部门包括道路、铁路、航空运输和海运、港口设施、电信、银行和保险业务

                税              增值税
  所有的资本货物       0%                 延期
  备用零件          0%                 延期
  车辆            0%                 延期
  公司税           30%
  资本减免额         在所得的第一年为50%
  股息的预扣税        10%
  在后来的年份内器械磨损的减免税额: 第1类:37.5%每年
                                     第2类:25%每年
                    第1类:1235%每年
  外国来源货款利息的预扣税       0%
  不确定损失展期清算

  •在采矿部门可适用的其他鼓励;
  •鼓励超过提供给正常投资者的战略投资者身份的规定。

  1.2.4旅游

                  税           增值税(VAT)
  所有的资本货物         0%              延期
  宾馆设施,即地毯家具等     0%              延期
  一辆非公用事业行政车      0%              延期
  旅游驾驶员车辆(4WD300cc以下) 0%       延期
  公司税                        30%                    
  资本减免额           在所得的第1年为50%
  在后来的年份内器械磨损的减免税额: 第1类:37.5%每年
                    第2类:25%每年
                    第1类:12.5%每年
  股息的预扣税                   10%
  外国来源贷款利息的预扣税       0%
  不确定损失展期清算

  1.2.5石油和天然气

  •用于勘探的设备和材料免税;
  •发现石油或天然气之后为回收勘探,开发和生产成本,石油或天然气裂解的谈判成本水平;
  •获利石油或获利天然气裂解的谈判水平;
  •对在下游经营的营销公司来说,给予的奖励是坦桑尼亚投资中心(TIC)奖励证书所提供的那些奖励;
  •进口或提供货物给注册特许的勘探找矿、矿样分析、钻探或采矿公司,如果是进口的货物,根据海关法免税,以及专用于勘探、找矿、钻探或采矿活动的服务免税。

  1.3优先部门

  优先部门包括制造业,天然资源(诸如捕鱼业和林业),航空商用建筑,金融服务,运输,广播,人力资源开发以及出口导向项目。

  1.3.1奖励证书的持有者

                  税          增值锐(VAT)
  资本货物            0%            延期
  原材料             0%            20%
  一辆非公共事业行政车      0%            延期
  私营企业恢复用更换的工业部件  0%            延期
  公司税             30%
  资本减免额           50%
  在后来的年份内器械磨损的减免税额: 第1类:37.5%每年
                    第2类:25%每年
                    第1类:12.5%每年
  股息的预扣税                   10%
  外国来源货款利息的预扣税        0%
  不确定损失展期清算
  所有长期债券利息的预扣税免税(所有长期债券至少为3年的到期日),在200/2003财政年度在证券交易所发行和上市。

  公司的超级集团
  信箱号:16541,电话号码:+255 22 2860930—6,
  传真:+255 22 2865412/3,电子邮件:stm@superdoll-tz.com
  超级娃娃拖车       超级转运商有    超级再处理轮          Midway糖      超级服务中
  制造有限公司(T)    有限公司       胎(翻胎)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心有限公司
  •娃娃拖车公司(德国)    运送货物到/进:   再处理和退役使用的轮胎:   在坦桑尼亚     •加油站
  •米什兰公司(德国)   •坦桑尼亚          •拖拉机轮胎              的蔗糖生产   —Mwembechai
  •Hello公司(德国)      •肯尼亚            •4×轮胎                 和”Mtibwa      —masak
  •Finy公司(意大利)     •乌干达            •轻轮胎                  糖运动俱乐      •超市
  •SBF(德国)            •刚果民主共和国                            部”的发起人    •洗车
  •BPW轴公司(南非)      •所有PTA国家                                               •轮胎服务业
  •Corgi公司(意大利)                                                               •超级咖啡
  •Ream绝顶公司(德国)                                                              冰淇淋餐厅
  •其他公司

  2.投资担保

  2.1在坦桑尼亚内控制投资的法律和条例

  2.1.1坦桑尼亚国内法

  1997年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宪法是该国所有法律的根本大法。在国家的其他在机构之间宪法确立了独立的司法部,并承认个人获取和拥有财产的神圣权力。1990年以来通过的法规改善了在坦桑尼亚内的投资环境,这些法规包括:

  1997年坦桑尼亚投资法(1997年第26号法规):
  这是一部指导在坦桑尼亚投资活动的法规,为投资方者提供了更优惠的条件。该法尤其为地方投资本提供了明确的界限。该法就第2条款来说不适用于:
  •1980年石油(勘探和生产)法和1998年采矿法目前涉及的采矿和石油勘探的投资;
  •仅在桑给巴尔适用的单个法规管理的在桑给巴尔的投资;
  •外国投资者独资企业或合资企业低于300,000美元和100,000美元的投资以及相应各地方的投资者。

  1997年金融法(各种修正案)令(1997年第27号法令):目的是修改某些金融法,以便指出受影响法规的领域,这些法规与1997年坦桑尼亚投资法令的某些条款可能有冲突,受这一法令影响的法规是1973年所得税法,1976年关税法,1976年营业税法(自从废除以来)和1995年移民法的某些部分。

  1994年资本市场和证券法(1994年第5号法令):这一法令为推进和促进坦桑尼亚资本市场和证券的发展而建立资本市场和证券权力机构(CMSA)。

  1998年采矿法(1998年第5号法令):为矿物开采,贸易和任何其他相关的事务提供的法令。

  1991年银行业和金融机构法(1991年第12号法令):本法意图协调坦桑尼亚所有金融机构的运行,以促进良好的银行业活动,调节信贷操作,以及提供与这些目的有关的其他事务。

  1995年BOT法:该法令特别规定了坦桑尼亚银行和金融机构管理和检查条例的作用的目的。

  1995年土地法(1999年第4号法令):该法令提供除了乡村土地以外的与土地有关的基本法,土地管理,争端结算以及其他事项。

  1999年乡村土地法(1999年第5号法令):该法提供了乡村土地的管理与经营以及有关事项。

  1997年增值税法(1997年第24号法令):其目的是制定为控制向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移民以及与移民易发生的和相关的事物的法令。

  1992年外汇法(1992年第1号法令):该法令提供了有关黄金、外币、证券、支付、债务、进口、出口、财产、转让和结清有关的买卖和其他行动的管理与经营事项。

  关税率(修正案)法(1976年第1号法令):该法令提供了向坦桑尼亚进口货物征税的有关事项。

  商业许可法(1972年第25号法):其宗旨是提供商业经营的许可,在获得商业许可之前,公司中或企业不得从事业活动。

  就业法令:366章:该法令指在修改和调情调整有关劳动以及管理就业和雇员条件的法令。

  解雇费法:487章(1962年第57号法令):该法是1962年颁布的,以指导所有雇员在某些情况下终止其就业时的支付。

  就业保障法:574章,第62条:该法令提供了在某些企业建立工人委员会,限制雇主立刻解雇员的权力或与雇员纪律等相关的事务。

  工人恤养金法令:263章:该法令提供工人在其启用期间受伤害提供恤养金的事务。

  1980年石油(勘探和生产)法;在坦桑尼亚勘探和开发石油是由1980年石油(勘探和生产)法所管制的,该法令授予坦桑尼亚国内石油层的权力,并为石油公司勘探石油建立良好的法律环境。

  教育法:1978年第25号法令经1995年第10号法令修改,该法令提供了坦桑尼亚教育的基础。

  2002年第11号出口加工区区法:该法令制定了建立,发展和管理出口加工区(EPZ)以及建立出口导向增长的国际竞争力的规定、并提供了相关事务。

  国家开发公司(NDC)是负责在坦桑尼亚内开创发展和管理出口加工区动作的政府的代理机构,为此目的就下列所规定的事项完成其责任和发挥其功能:
  为开创、发展和管理出口加工区的支作目的,NDC可促使下列事项成功。
  从政府或为工业和商业目的建设的私人土地建筑物购置土地,该代理机构可出租或转租这些建筑物或任何这种土地给投资者;
  出口加工区生产目的的基础设施;
  出口加工区内的街道和公共场所;
  人们消费以及商业或工业目的的供水;
  污水、排水系统以及为出口加工区利益清除废物和垃圾;
  向出口加工区提供电或提供煤气;
  为改善出口加工区内的经营者和投资者以及来自出加工区的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者的条件任何所需的其他公共事业;
  出口加工区内的救护车或消防队;
  为适当提进出口加工区的本国和国际计划;
  为出口加工区投资者的利益的进行人员培训,安全和监视,财产和设备维护,餐厅和食品服务以及提供商业信息。

  投资奖励

  出口加工区内的投资者有资格享受下列奖励:
  免除在加工区内的外汇控制或生产限制;
  免除10年开创时期内的公司税款和此后公司税的征收率不超过25%;
  在第一个10年内免除股息或利息的预扣税款;
  就包括直接与出口加工区内进行制造有关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在内的作为原材料设备和机器所购置的货物,免除其关税、增值税或任何其他应纳的税,但这不包括机动车辆备用零件和消费品;
  在加工区内生产或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免除所有税款和地方政府权力机构征收的税款;
  免除装船前检查的要求;
  可获高质量基础设施;
  货物现场海关检查以代替离港检查;
  对关键的技术,管理和培训人员在进入地点提供最大期限为30天的临时签证;此后将实施1995年移民法条款;

  其它法规和条例,包括有:
  1986年桑给巴尔投资促进法(1986年第3号法令);
  1973年11月22日第33号所得税法;
  1980年石油(勘探和生产)法令(1980年第27号法令);
  1983年国家环境法令(1983年第19号法令);
  1987年专利法(1987年第1号法令);
  1987年贸易和服务商标法(1987年第2号法令);
  公司法,第212章(在评审中);
  企业名称(注册)法,第213章;
  1992年公共公司(1992年第2号法令);
  仲裁法,第15章;
  合同法,第433章。

  在达累斯萨拉姆所有主要图书馆都可详细地获得所有这些法律及其相关修正和附加法规,在政府书店也出售这些法律的复制件,需要时也可从坦桑尼亚投资中心获得。

  2.1.2国际法和协议

  在坦桑尼亚的投资可保证防止国有化和没收。坦桑尼亚是某些保护投资国际协议的成员和缔约国。任何政府和投资者发生的争议可通过谈判友好地解决,或提交下列国际组织进行仲裁:

  2.1.2.1多边框架

  •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该公约1959年6月7日生效;
  •1965年在国家和其他国家公民之间解决投资争议公约,该公约1966年10月14日生效;
  •1985年建立多边投资保证机构的公约,该公约1988年4月12日生效;
  •1994年建立世贸组织的马拉喀什协议,该协议1995年1月1日生效;
  •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1900年在布鲁塞尔,1911年在华盛顿,1925年在海牙,1934年在伦敦,1958年在里斯本,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修改过,1979年修改)1994年该公约签字。

  2.1.2.2地区协议

  •1989年非洲加勒比海与太平洋国家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第四协定(洛美第4号协定)该协定于1990年生效;
  •东非和南非国家优惠贸易区多国工业企业(MIES)体制特许执照;
  •南非开发共同体(SADC):包括的国家有安哥拉、博茨瓦纳、刚果民主共和国(DRC)、莱索托、马拉维、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纳米比亚、赞比亚和津巴布韦,约为2纪人口建立一个潜在的市场;
  •东非共同体(EAC)。组成该共同体的国家包括坦桑尼亚、肯尼亚和乌干达,8,500万人口的潜在市场;
  •一方为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国家集团为成员,另一方为欧洲共同体和其成员国之间的合伙协议,2000年6月23日在贝宁的科托努签字。

  2.1.2.3双边框架

  坦桑尼亚已与下列国家签订有促进和保护国外直接投资的双边协议:
  •英国:1994年1月签字,1996年8月2日生效;
  •瑞士:1965年3月3日签字,1965年9月16日生效;
  •德国:1965年1月30日签字,1968年7月12日生效;
  •荷兰:1970年4月18日签字,1972年7月28日生效;
  已建立类似联系但还没有生效协议包括与埃及,朝鲜和丹麦的双边协议。

  坦桑尼亚已与下列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课税的双边投资协议:
  •丹麦:1976年5月6日签字;
  •印度:1976年9月5日签字;
  •意大利:1973年3月7日签字;
  •挪威:1976年4月28日签字;
  •瑞典:1976年5月2日签字;
  •赞比亚:1968年3月1日签字;
  •芬兰:1976年5月12日签字;
  •肯尼亚和乌干达。

  坦桑尼亚正在与之谈判的国家包括南非、韩国、津巴布、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俄罗斯、塞舌尔群岛毛里求斯,埃及,南斯拉夫和阿曼。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