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业、能源业、电子商务: 零售业:2000年《零售业自由化法案》,共和国法令第8762号。其目的是为了促进菲律宾人与外国零售业者之间的有效的良性竞争,也是为了使菲律宾的消费者能购买到优质的产品、享受更好的服务及在更低的价格范围内有更多的选择。 何种外国人有资格在菲经营零售业? 以下三种外国人有资格经营零售业: 1、B类:实付资本额界于250万至750万美元的企业,从2000年3月25日以后,可选择在两年内付完实付资本的60%。 2、C类:实付资本在7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可以完全为该外国企业所有。 3、D类:主要经营高价和昂贵产品,每间商店/分店实付资本为 25万美元的企业可以完全为该外国企业所有。 注:A类是指那些完全为菲律宾公民所有的企业。 何种企业被要求其每间商店的投资额须不少于83万美元? - 符合共和国法令第8762号中所规定的B类及C类新零售业企业 - 至少取得已存在零售商店51%净发行股票的外国零售业经营者 哪些经营者须通过预先审核? - 想在菲从事和设立零售商店的外国经营者 - 在已存在的零售商店中至少已取得其51%净发行股票的外国经营者 能源业:共和国法令第9136号,即2001年电力供应工业改革法案,为国家电力工业重组、国有电力公司私有化及创造电力工业竞争铺平了道路。 电子商务:2001年实施的电子商务法为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商务及非商务交易提供了法律和管理的依据。菲律宾是亚洲地区继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韩国及印度之后第六个实行电子商务法的国家。 电子商务法包含哪些奖励措施? - 4-6-8年所得税假日 - 在所得税假日结束后,享有特别的5%税率 - 进口资本设备时免税收及免关税 - 无限制使用委托设备 - 额外减少最多50%的劳动费用 - 减少培训费用(劳动及管理) - 免收码头税 - 可聘请外国公民 - 作为外国投资者及家眷享有永久居留权 在何处可建立电子商务或与信息技术相关的商务? 菲律宾政府已建立信息技术公园,将其作为一个理想的建立电子商务或与信息技术相关商务的场所。菲律宾工贸部将负责管理并指导菲律宾电子商务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