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公司必须将12月31日作为其会计年度的结束日。 根据国家有关会计的规定和原则,公司的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应在下个年度的5月31日前提交给计划财政部。外国公司在莫的分公司可以在下个年度的7月31日前提交财务报表。另外,还要求公司3月31日前提交下个年度的临时财务计划,如果公司在国外有代理,可以在7月31日前提交。 在此基础上,计划财政部计算出预估的利润,公司从5月至本会计年度末,分八次,交纳预估的税额。 每年八月份,对实际利润和预估利润进行调整,在十一月份,支付营业税的实际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