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对本国投资者和企业家来说是个商业天堂。外企或合资企业在波兰享有和国企一样
平等的待遇。
投资奖励依据国家政府对企业家的补助条款,对首次投资波兰或者跟首次投资有关的创
业给予一定的补助。补贴形式多样,但是这些免税和经济补助的总和不能超过国家补助可容
纳的金额。国家补助的可容纳度由一定成本的百分比表示,包括:投资支出(首次投资补助),
新雇用的员工两年劳动成本的价值(创业补助)。在补助的总金额不超过可容纳度的情况下,
首次投资补助和创业补助会一起发放给企业。补助可容纳度由产品补助最高度和以下亮点决
定:投资支出的价值或新雇用雇员的两年劳动力成本。
奖励制度具体包括:
——在经济特区免交企业所得税(详情请参考下一章节)。经济特区制度最大限度的确保了
投资者充分利用国家补助,充分体现了投资奖励制度的态度:以免税和退还的形式给予补助
而不是直接发放现金。
——对新投资给予赠款。由欧洲区域发展基金组织和波兰国家资金组织共同筹备,成立了一
个增加企业竞争力的部门业务方案(措施2.2.1),将会对新投资给予赠款。
——当地地方政府奖励 。减免不动产税,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
——欧盟提供资金欧盟提供资 。为中小型企业、研发和环境保护提供单独方案。
——人力资源支持 。当地政府给雇用和培训失业者的企业家一定的支持。主要支持形式有:
退还创业费用,捐助社会保障,免费培训技能和赞助失业大学毕业生的实习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