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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劳务合作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2-06-25 人气: 标签:

    中波双方尚未签订劳务合作协定,有关合作仍处于探索阶段。去年下半年以来,受金融危机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劳务人员在波兰出现一些问题和纠纷,主要原因包括:(1)部分建筑项目搁置,我一些劳务人员无工可务;(2)波方雇主支付能力下降,拖欠工资、单方面要求降低工资或修改计酬方式现象普遍;(3)派出公司或境外就业中介违规经营现象突出,有的涉及多层中介,存在虚假宣传和高额收费;(4)波方雇主与劳务人员之间未签订合同,或合同内容不严谨,各方合同主要条款不一致;(5)两国语言、文化、习俗等差异明显,我劳务人员对波法律、政策不熟悉,对雇主管理方式不适应,生活不习惯;(6)部分派出单位选人把关不严,一些劳务人员素质低下,依法合理维权意识淡薄,罢工等过激行为时有发生。


我企业开拓波兰劳务市场,应注意以下事项:(1)考察项目应仔细、全面,不仅针对项目本身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还应包括波兰经济形势、行业特点、风俗习惯等外部环境因素,以及工作许可和签证的办理程序、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险相关法规政策等技术细节;(2)合同约定应细致、严谨。对于工资标准、发放方式、合同期限、生产和生活条件等关键条款,应确保用词准确,无歧义,在确定合同期限时,应注意目前工作许可的期限一般仍为1年,可申请延期,但结果难料;(3)应严格遵守国内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审批、备案等程序和手续,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制定应对预案,建立公司、劳务人员和使馆经商处三方联系机制;(4)应注重与波方雇主和劳务人员的沟通,加强对劳务人员培训与教育,协助雇主做好人员日常管理,及时掌握劳务人员思想动态,妥善处理有关问题,避免矛盾升级。


我劳务人员应注意:(1)学习和了解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特别是关于劳务合作企业经营资格、收费标准的规定以及境外领事保护指南有关内容;(2)查看劳务合作企业是否具有资格证书,坚决要求与其直接签订合同,签约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3)认真参加有关培训,做好出国务工的技能准备;(4)增强风险意识,做好心理准备,保持平和心态,避免期望过高;(5)增强法律意识,出境后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守雇主有关规章制度,与工友和当地民众和谐相处;(6)遇到问题及时向领队、劳务合作企业或波方雇主反映,加强沟通,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依法合理维权,避免采取罢工、游行等过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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