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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津巴布韦注意事项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2-06-26 人气: 标签:

   (一)贸易往来方面

  1. 适应当地支付条件。
 
  由于长期以来,津巴布韦企业无法开具信用证,因此津进口商通常通过现汇支付方式与中国出口企业办理结算。一般是在签订合同后付30%定金,其余部分待进口商确认货物查验合格后,在该批货物装箱前由进口商一次性付清。

  近期,津部分企业可通过当地银行开具信用证,但由于津受西方国家制裁,款项未必能够及时汇抵国内,因此请国内出口方保持谨慎,避免造成双方的损失。

  2. 注重提升产品质量

  目前,中国的纺织、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等商品因价格便宜而受到当地人民的欢迎。但是,随之而来的以次充好甚至以劣充好现象时有发生,极大地损害了中国产品的信誉和形象。希望中国出口商在向津巴布韦出口商品时,进一步注重提升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3、认真履行合同,建立诚信关系。

  随着津国内多元外汇体制的实施,市场逐渐稳定,对进口商品的需求也极大增长。近来,津巴布韦当地商人多次向我处反映,部分中国出口商诚信度极低,不能全面履行合同,商品质量不符合合同描述。甚至贸易欺诈行为时有发生。这极大地损害了中国企业在津的形象和地位。从企业在津长期合作与发展考量,希望国内企业认真履行合同,建立与津企业之间的诚信合作关系。

  (二)投资方面

  1. 客观评估投资环境

  津巴布韦持续多年经济倒退,银行存贷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老化,政府部门工作效率低下都将成为制约外国投资者进入津巴布韦的主要因素。

  2. 充分考量与投资相关的限制性法规

  2008年3月,津巴布韦总统签署《本土化和经济授权法案》(Indigenization and Economic Empowerment Act)。该法案规定,在津所有企业必须实现津本土人控股51%以上,特别是外国人和白人拥有的企业必须将51%的股份出售给当地黑人或津政府;新投资企业必须为本土人预留51%以上的股份才能获准经营;对控股股权进行兼并、分拆收购、重组、投资和放弃时,须经本土化和经济授权部长批准。为次,津政府专门设立了本土化基金,帮助当地人进入主流经济领域。该法案在2007年10月就已经在津议会两院通过。

  该法案原定今年5月出台实施细则,但受津大选未果的影响,至今未予公布。关于该法案的今后走向,还需时日关注。

  津巴布韦联合政府正式成立后,针对国外投资还会推出相应的法律法规。为保护本土人利益,难保会在限制外国人投资方面推出限制性的法规。

  3. 适当调整优惠政策期望值

  虽然津巴布韦政府推出了与投资相关的诸多优惠鼓励政策,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却难免存在主管部门缺失、政策难于落实等诸多问题。我国企业在津投资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4. 慎重选择合作伙伴
  
  近年来,国内来津巴布韦考察矿产资源项目的企业较多。津巴布韦当地人看到了中国人投资的热情,主动与中国人建立联系。希望国内企业来津投资,慎重选择合作伙伴。我处将为国内投资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5. 充分核算税赋成本和工资成本

  联合政府组建以来,津巴布韦加大了税收征管力度。国内企业来津投资,应认真了解当地税收规定,充分核算税赋成本。

  由于市场商品全面美元定价,造成生活成本上升,津巴布韦工会近期大幅提高了工资标准,高级技工的工资标准在500美元左右。中国企业来津投资,应注意到这一点,精心核算工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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